3月17日,记者了解到,辽宁省政府已正式下发文件,要求商场等公用建筑在夏季,空调室内温度不得低于26℃。此外,2008年底以前,全省各城市的路灯,也都更换为节能灯具。
省政府这份《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同时,对于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建筑,要严格执行夏季空调室内温度26℃的最低标准。
城市节能照明也被列入节能重点,现在起,全省将大面积推广绿色照明,政府机关等财政支持的单位,要在明年底前,将现有照明灯具全部更换为节能灯具。而省内各城市也将在2008年底前,建成节能型城市照明体系。(沈阳晚报记者郭宏颖实习生李琳)[编辑: 孙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