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3月19日电 (记者刘大江)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在本校任教或任职满9年以上,一般应该在同层次学校间交流轮换。四川省教育厅新近作出的这一规定意在整合农村学校内部的教育资源,以“循环”促发展。
据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汪风雄介绍,四川将逐步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定期交流轮换制度。这种农村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整合,不仅可以把相对较好的学校校长和老师轮换到相对较差的学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同时避免农村教师或校长产生惰性,以及盘根错节的人际关系影响学校的发展。
为保证农村学校教师轮岗制度的顺利实施,四川省还出台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对安排交流轮换不服从者,当年年度考核等次最高只能评定为“基本合格”,之后三年也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并不得参与各种评优及特级教师的评选活动。
同时,代课教师在四川将成为历史。汪风雄说,我们将坚决清理清退农村公办中小学中的代课人员,严格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将不得进入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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