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龚星 通讯员 潘维杰
晚报讯
被告人代某只因算命先生口中的“好日子”来临却发生了一些“不幸”的事情,便将算命先生一只眼睛打瞎。近日,代某被宝山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代某系外地来沪人员,暂住于宝山区顾村镇某村。 因听他人说起与其同住的熊某会替人算命,便请熊某也替他卜上一卦。在要求代某支付了少量的“算命费”后,熊某替代某卜了一卦,并告知代某2005年6月是代某的“好日子”,会有好运发生。代某信以为真,心中甚是喜悦。
2005年6月,代某想“好日子”应该来到了,不料他购买的一辆汽车因属私自买卖,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费用而被暂时扣下。代某觉得熊某算命明显有失水准。7月,代某在其暂住地附近质问熊某为何算命如此不准,熊某辩解他说的是农历6月,代某便质问熊某此时农历6月也已经到来,为何他仍然没有好事情发生。熊某听闻代某质问,又说就给了这点算命费,当然可能会有失准头。代某听熊某这样说,再也无法按捺心中的怒火,便与熊某争执、推搡起来。在争执间,代某对着熊某的面部就是数拳,造成了熊某的左眼球破裂,经鉴定构成重伤。
代某故意伤害熊某的身体,致熊某重伤,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