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记者 文创实习生杨宗霈)客户经理辞职,跳槽投入原公司的竞争对手怀抱,半年后在一项目竞争中败北的老东家,一怒状告跳槽者“泄露商业秘密”,索赔违约金50万元。眼下,此案还没判决。
去年5月,A公司客户经理张娟(化名)辞职,跳槽到竞争对手B公司。 去年底,在一个项目投标中,B公司胜出,A公司觉得蹊跷,发现B公司对自己的价格体系及客户信息了解得很到位。一查证:B公司的法人代表竟是张娟的亲戚。A公司据此认为,张娟把自己的客户资料、价格信息透露给了对方,起诉索赔50万元。
3月14日,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时,A公司出示了当初和张娟签订的保密协议,认为张娟泄密,已构成违约。张娟称,保密协议并没具体准确地约定哪些属商业秘密,商品价格信息也不属于商业秘密。自己办理了离职手续,“公司不能禁止我凭知识、经验、技能再去劳动谋生。”
法庭将择日宣判。
来源: 华龙网 2006-03-20 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