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薛女士日前给每日商报维权热线打来电话说,春节前,她在延安路一家店里给儿子买了一双袋鼠牌运动鞋,可是鞋子的尺码偏小,孩子穿着老喊脚疼。她就把鞋子拿到店里跟营业员反映,希望能换双大的,但对方说鞋子穿过不能换了。
薛女士说,年初一那天,儿子穿着新鞋子出去玩,回家后直喊脚疼。“因为孩子在老家,我买鞋时也没带他去试穿,所以还特地买了大一号的鞋子。”不料鞋子还是不合脚,薛女士要求店里帮忙修理一下,修过后,鞋子就合脚了。可没出一星期,鞋子又夹脚了,这次她要求换一双新鞋子,但店家不同意。
经每日商报维权热线85051890联系,鞋店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薛女士买的鞋子本身没有质量问题,而且鞋子穿过后已影响了二次销售,不符合三包规定的退换条件,但出于对顾客的负责,店里愿意为薛女士退掉这双鞋。薛女士对此结果表示相当满意。
(实习生付芳琴记者叶根琴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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