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编者说话
一名环卫工人在上班时被车撞了,死了,一桩看似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车祸……我们在采访时却发现,竟然难以得到一个准确的数据,让读者了解一年内到底有多少环卫工人“因公殉职”。
他们被称作“城市美容师”,他们大多在凌晨工作,他们游走在每一条马路上,他们为城市的清洁默默奉献……然而,我们是否漠视了他们的存在,漠视了他们的生命,以至于没人了解他们工作的危险,甚至在道路上飞驰的时候对他们的身影“视而不见”?
还好,他们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拥有“作业权”???扫马路,也是执行公务!
新闻说话
昨日下午2时许,成都市三环路凤凰立交段一农用运输车将正在公路上作业的环卫女工当场撞死。据介绍,死者是40多岁的王金荣,当天下午,她替一位同事顶班上了三环路凤凰立交段作业。
昨日,工友曾凡秀回忆当时的情景说:下午2时许,王金荣和另外一位同事在立交桥上清扫路面,一辆车牌为川U28707的农用车从辅道开上来后突然一拐头撞上隔离墩,正在隔离墩内扫地的王金荣当场被撞飞……
“加上她,我知道在三环路上死于车祸的环卫工人就有4个。”工友黄某红着眼睛对记者说。王金荣所在环卫小组的负责人邓兰芳说,工人作业时有安全桩,但有时候,一些司机却自行将安全桩移开,冲进作业区。记者发现,所有在场环卫工人身穿的工作服背后都写有“尧舜环卫”字样。而该环卫公司合同一部经理张某没有回答记者究竟有多少环卫工人在作业中死于车祸,以及是否有解决办法等相关问题。
据悉,王金荣和丈夫是简阳人,她在环卫公司上班,丈夫则拾荒卖钱,有两个孩子。女儿去年大学毕业,儿子刚上大学。两人微薄的收入负担着两个孩子上学欠下的一万多元的债。
昨晚9时许,王的丈夫和儿子已经获知了死讯,两人赶往殡仪馆看自己亲人最后一眼。
本报记者 龙灿
数据说话
受伤的总是你
成都市的中心城区内,共有环卫工人8000余人。
青羊区草堂市容所:该所所长林国蓉介绍,去年一年之内,该所303名环卫工人中,有8人在进行道路清扫保洁时被车撞伤。其中一名环卫工人被车撞伤,导致8级伤残。今年也发生了一起环卫工人被撞事故。
青羊区汪家拐辖区:负责汪家拐辖区道路清扫保洁的环卫公司汪总表示,今年该公司也发生过一起环卫工人在环卫作业时受伤事件,该工人晚上10时过在进行道路清扫保洁时与出租发生擦挂受伤。
武侯区:武侯区市容局环卫科陈科长表示,今年在该区至少发生了两起影响较大的环卫工人被撞事件,其中一件是春节前在晋阳路发生的,环卫工人被撞身亡,驾驶员逃逸。在该区的其他地方也发生过一些较小的环卫工人被撞事件,但未有统计。
高建环卫公司:该公司有1200余名环卫工人,负责全市480万平方米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该公司负责安全工作的江经理表示,今年该公司就有5~6名环卫工作在作业时受了较重的伤,其中两人残废。至于一些轻微挂伤,随时都有发生。而在去年一年中,据他了解,整个高新区的环卫工人(包括该公司在高新区工作的环卫工人)中有10余人在作业时受伤或死亡,该公司有两名,其中一名死亡。(陈国忠张松)
环卫工人拥有“城市美容师”的称号,那么在这个美丽称号背后,他们的工作环境如何呢?长期以来,环卫工人在工作中受伤、死亡的事件不时发生。昨日,本报记者就此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
令人欣慰的是,成都市将于今年对《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一定修改,其中一个思路就是将“保障环卫工人的作业权”写入其中。
环卫工:工作时提心吊胆
川流不息的汽车或悄无声息快速驶过的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无论是在快车道、慢车道还是自行车道人行道上,环卫工人都面临生命威胁。
负责草市街、德盛路清扫工作的友邦保洁公司环卫工杨虹表示,身边快速行驶的车辆让她很是害怕;在二环路北四段,绿洲公司的环卫工人张桂荣表示,平时快车道上有个烟头、纸屑的都要去捡,因此在工作的时候,眼睛都要比别人灵,随时注意有没有车,一有车来就要闪开,“提心吊胆”的。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一些环卫公司没有按要求给环卫工人购买相应的保险,而一些工人因为工资不多,也不愿在有限的工资里再拿一笔钱去买保险。
武侯区市容局环卫科陈科长在谈到环卫工人作业安全这个问题时表示,在凌晨工作的环卫工人由于作业时天还没有亮,而一些道路又存在路灯亮度不足的问题,这样就容易出事。
高建环卫公司的江经理则表示,在晚上,违法开车的比白天多,还有一些凌晨娱乐后有些醉意的驾车人,都对环卫工造成威胁。
江经理还表示,环卫工人作业时的作业权难以保证也是环卫工人易受伤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司机开车时并不把环卫工人当作执行公务人员,而环卫工人精力集中于工作,很难时时警惕来往车辆,这就埋下了事故隐患。
安全措施:还是有人没执行
环卫工人在工作中要穿戴有反光条的制服、帽子,在作业过程中要面向汽车驶来的方向,以便看清路面情况,及时避让。但记者发现,一些环卫工人在作业时并没有遵守这些规定。
环卫工人在工作中容易受伤,除了外界的一些因素,是否与其自身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得不够也有关?昨日下午,记者在府青路上看到,在人行道上,两名环卫工人背对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驶来的方向推着环卫车向前走,一边走一边清扫。而在该道路的快车道上,一名环卫工人则背对着快速行驶的车辆在路边清扫路面。
昨晚9时30分许,在总府路上,一名身穿环卫工作服的工人正在快车道上清扫。她工作的方向正好顺着车流,根本无法注意到身后是否有危险。
据青羊区市容局环卫科科长夏冬梅介绍,该区对环卫工人安全作业有一整套要求,例如规定环卫工人在工作中要穿戴有反光条的制服、帽子,在作业过程中要面向汽车驶来的方向,以便看清路面情况,及时避让。
市容局:拟用规章保平安
成都市市容局将于今年对《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一定的修改,如果“如何保障环卫工人的作业权”写入其中,环卫工人进行道路清扫时就是执行公务,车辆必须避让。
听说昨日又有环卫工人被撞身亡,成都市市容局副局长林兵表示,自己很难过。但他说,这种问题有望在年内得以解决。林兵表示,目前重庆已经将保障环卫工人的作业权写入相关规定,而成都市市容局也将于今年对《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一定修改,其中一个思路就是将“如何保障环卫工人的作业权”写入其中。
林兵告诉记者,如果这一思路得以实现,届时,环卫工人在车道上进行清扫保洁时就是执行公务,受到相应保护,车辆必须对其进行避让。同时,在三环路等快速通道上清扫保洁的时候,环卫工人就可设置一些防护设施了。
据了解,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对环卫工人道路清扫作业进行特殊保障的规定,也没有将环卫工人的道路作业权写进相关的法律条文,环卫工人在道路上清扫保洁时无权像道路施工、车辆故障维修一样设立警示牌、警示灯等标志。
本报记者 陈国忠 张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