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救援现场。《直播海南》供图
“3·13”重大交通事故已经过去6天,在各有关部门的努力下,伤者绝大部分已经出院,善后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但是回顾“3·13”事故抢险救援,还是留下不少遗憾。同时也考验了政府对类似突发事故和事件的紧急救援能力。
事发2小时后,起吊工作方开始
我们首先回顾一下当日现场救援情况:
3月13日下午4时04分:事故发生。
4时38分:消防官兵赶到事故现场。现场成立指挥部。由于现场有汽油泄漏,直接使用切割机产生火花容易引发火灾,消防官兵只能采用液压剪对车体实施破拆,帮助被困乘客逃生。
5时50分:指挥部决定把大巴车拖离水田。可车辆到位后,却发现由于没有支撑点,不能将大巴车拖出水田,指挥部立即决定增调大吊车。但是交警部门没有大型吊车、消防部门也没有大型吊车,只能临时租用私人大吊车。个别吊车司机因为价格问题不愿出车。
6时02分:第一辆吊车到位。但吊不动卧铺大巴车。
6时10分:第二辆吊车赶到,但还是吊不起来。
6时20分:第三辆吊车赶到。
6时29分:在 3辆大吊车的共同努力下,困在水田里2个多小时的大巴车终于被拉上岸。
6时35分:卡在车内的人终于被救了出来但已死亡。
救援单位没有大吊车,
战士只能用手挖泥救人
“3·13”事件发生后,第一支赶到现场的救援部队海口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二中队官兵,面对翻倒在泥潭里的大巴车只能用小型液压机一点一点地破拆,而对压在大巴车下面的旅客却束手无策。采访时,该中队班长杨烨彪说:“当时我们最需要的就是一部大马力吊车,没有吊车战士们只能下到泥塘里用双手往外挖泥,从破碎的车窗往外拉乘客,不少战士的胳膊和手臂被挂出血”。
交巡警支队支队长蔡军赶到现场后,立刻联系有关人员寻找吊车,同时指挥各部门展开救援。当晚记者在现场采访时看到,赶到现场的海口市各级领导都十分焦急。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海口公安消防支队等突发事件救援单位,至今也没有配备一辆大型吊车。消防支队只有能够吊起一辆小轿车的小型吊车。另外,消防部队平时有应对突发事件对应训练和演习,而交巡警部门连平时的正常工作都应接不暇,根本抽不出时间进行突发事件的实战训练和演习。采访中,该支队宣传部门人员说,海口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区面积扩大了十倍,人口增加了几十万,工作量增加了但是交警部门的人力、装备却没有增加多少,装备严重落后。
海口有应急预案
连日来,记者采访了省安全生产管理局、省法制局、省交通厅和海口市政府主管交通领导以及该市安全、交警、法制等部门后得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总方案我省已经出台。单项方案也已经拟定出来,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审定。海口市也根据省里的预案制定了《海口市突发公共事件交通管制应急预案》。在这个预案中,对类似“3·13”交通安全事故的现场应急指挥、后勤保障、队伍建设、日常演练等责、权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本报记者古月 王勇
(本报海口3月19日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