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某利用单位代理销售IP账号之机,盗取了其中300个账号非法出卖,造成巨额电信资费损失。3月17日,记者从和平区人民法院获悉,张某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3年下半年,沈城某信息电子公司代理中国电信沈阳分公司销售17969IP账号,后此项业务因故停办。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电信账号并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特别巨大,故对其从严进行惩处。(潘霁、王艳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