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19日,记者从市农委获悉,本着经营者承诺、政府管理、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原则,全市凡从事农药、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均可自愿参加“诚信承诺”活动。
参加“诚信承诺”的农药、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在主要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承诺内容,其主要内容有:不经营“三证”不全的农药、假冒伪劣的农药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科学指导使用农药,若因指导不当,依法给予赔偿;若销售假劣农药,自觉按上限交纳罚款;不售假、劣种子,不售未审定品种,不非法生产、销售保护品种等。
沈阳农科院种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作为首批“诚信承诺”活动实施单位已经作出承诺。到年底,全市诚信承诺单位将发展到135家。市有关部门同时建立投诉举报和监督电话:22741373。(常思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