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金先生来信说他在川沙镇有一幢自有房屋,该房年久失修摇摇欲坠,他准备将房屋拆除后重新设计、建造,他听说翻造自有房屋现在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信息。
今年1月1日起,在上海实行了10年之久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废止,本市开始实行新制订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同时实施的还有《上海市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新规定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凡本市城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经本市区、县以上政府部门批准,新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对主体结构严重损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的自住住房全部拆除,重新设计、建造以及对需拆换房屋部分构件,但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本市自住住房进行修理的,都属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范围。 “实施细则”还对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和年限、贷款申请和审批、贷款担保等事项做了规定。
本报记者 李颂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