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外婆年近九旬,前些日子因咳嗽由我舅舅陪同去闵行区一家地段医院看病,当舅舅拿着医生开的处方到配药处配药时,药剂师说处方上这种药没有了,于是药剂师擅自把处方药换成同剂量的4瓶盐酸多西环素片,每瓶100片,并交待一天三次一次两片。 外婆回家服药后出现呕吐状况,我们立即让外婆停止吃药,我不清楚这会不会是因为药剂师换了药的缘故,配药处的药剂师有权换药吗?读者陈琳
记者调查
记者联系了陈小姐,她告诉记者,当时外婆看的是内科,在病历上书写的诊治医生的名字无法辨认,事后由于外婆的身体并无大碍,她也没有向医院反映此事,但还是总感到有必要提醒医院和患者要重视类似事情发生。
药房的药剂师能不能擅自换药,根据卫生部等部委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有关医疗专家指出:由于年龄、遗传、体质、病症等不同,每人或多或少都有用药禁忌。因此,医生开的处方药是根据各人不同的情况而定,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处方上的药品在药房暂时无货的话,要换药也应取得开处方医师的更改后再行配药,即使有处方权的其他医生也不能随意更改他人的处方。专家同时提醒说,对配药的患者来说,不要因为药房无货怕麻烦再去找诊治医生,而擅自答应药剂师换药,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不负责任。
本报记者 姚慧玲 实习生 邹迪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