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0日电 3月15日一大早,曾遭受假种子之害一年少收入上万元的齐齐哈尔梅里斯区梅里斯乡农民刘兴福来到在工人文化宫广场举行的“3·15”宣传活动现场,他在咨询台前询问:如何鉴别假种子,到哪去投诉等问题。
49岁的刘兴福,家里种了28亩地。他讲述了受伪劣种子之害的经历:去年春天,他从一家种子商店买了一批洋葱种子,后来发现地里的洋葱只长叶,不长头,种子商店也来人察看过,后来经中间人调和只给我赔1500元,当时也不知道有“3·15”的说法,现在看电视、看报纸、听广播,知道了找消协管事。
“作为一个农村消费者,你最希望的是什么?”现场的工作人员问。
“最希望哪个部门都不经销劣质商品,我们农民受骗可不是当天的事,是到秋天才能发现损失啊!一旦买了假种子,要投诉也耽误时间,希望消协为我们作主。”
“乡里有没有买过假种子的,怎么处理的呢?”
“有人买过假种子,都是通过熟人说话才相信买的,图个便宜,后来发现了也就那么回事啦,差一不二的也就认了……”
从这位农民的话语中,让现场的人们感到:保护农民消费者任重道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又到一年耕种时,数十起农民购买的伪劣种子、化肥质量纠纷案,在各级工商、消协调解下,在“3·15”前夕划上句号。
“3·15”前夕,克东县工商局在县城东垃圾场,集中销毁了一批价值7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其中,去年5月由工商人员查获的一起经销假氯化钾化肥,经市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确认为不合格产品。他们马上责令将已销售的8吨氯化钾化肥追回,销货款全部退还农民,对没有销售的52.75吨假化肥予以依法没收并全部销毁,同时对当事人罚款1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15万元。
去年5月25日,泰来县工商局接到大榆树乡一位农民投诉:使用泰来县化肥农药第二经销站大榆树分站销售的吉林省松原市富可达肥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种子活力素造成水稻绝产。
接到投诉后,他们马上对此种子活力素进行抽样,于6月13日将其送往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质量检验,检验结果证明,该种子活力素质量不合格。他们对剩余1559袋种子活力素予以扣留,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并责令经营者赔偿农民6万余元,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据市消协秘书长牛伟介绍,从农民投诉的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看,农村经营者的进货渠道很复杂,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主要出现在农村乡镇集市上,很多农民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农民兄弟在购买商品后很少要信誉卡和发货票,致使投诉后难以进行处理。现在齐市的每个乡镇都有工商管理员长年驻地实行监管,但是农民的投诉维权意识还很差,小来小去的事也忍气吞声了。还有的农民想投诉,但拿不出票据来,看来农村消费者对《消法》还知之甚少,自我保护意识亟待提高,加大农村市场打假力度刻不容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