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方传柳 郑建彬 林 丹
本报讯 昨日上午9时39分,安徽民工朱三清,手里提着一个装满汽油的可乐瓶,走在福清城关东门路上。这位38岁的男子,突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在路人一片惊异的眼光中,他拧开可乐瓶盖,将瓶中的汽油浇在自己的身上,接着掏出打火机,将自己变成了一个火人。
三分钟后,在附近店家的努力下,朱三清身上的火被扑灭,并迅速被送到医院。昨日中午,神志尚清醒的朱三清,躺在病床上对记者说:“我只想一死了之,我是被逼的!”
【案发现场】
尖叫一声点火自焚
昨日上午9时30分,福清城关东门路上怡和茶行的营业员小吴,一个人倚在店门口看着马路上人来人往。几分钟后,小吴突然听到一声刺耳的叫声,“我赶紧扭头,就看到一团火,被烧的人还一边大叫!”
隔壁一家床上用品店的林老板也听到尖叫声了。“太凄惨了,声音很绝望!”林老板刚开始还以为街上有人打架,等他跑出来时,看到浑身是火的朱三清倒在地上打滚。“马路对面刚好有个警察跑过来,我立刻跑到店里提了一桶水,朝那个人泼过去!”隔壁还有一个店家也提水过来灭火。
三桶水后,朱三清身上的火被扑灭,紧接着110、120相继赶到现场,朱三清被送往福清市医院。经医生紧急抗休克处理,朱三清恢复神志。据医生介绍,朱三清全身烧伤面积达20%,其中5%三度烧伤,手部尤其严重。昨晚7时,鉴于伤情较重,朱三清被转移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记者调查】
无证驾驶被拘10天
昨日中午,记者赶到福清市医院烧伤科病房时,朱三清的家属还没到场,经过医生紧急处理,病床上的朱三清已经恢复神志。
得知是记者,朱三清突然流出了眼泪。记者问:“为什么连命都不要了?”沉默几分钟,朱三清说:“我只想一死了之,我是被逼的!”
朱三清告诉记者,自焚是因自己的摩托车被派出所扣留引起的。3月3日,他一个人骑摩托车经过福清市宏路派出所附近路面时,被一名年轻男子拦住,该男子上前将其摩托车钥匙拔走,接着问朱三清有没有驾照。“我坦白说只有牌照,没有驾照!”看到对方没穿警服,朱三清反问对方,能不能出示证件。这时,来了一辆警车,车上下来两名警察。“他们三人说了几句福清话后,突然有个警察过来朝我头部挥了一拳,头盔滚到了地上!”随后他被带到宏路派出所,其间,他的头部又被击打了几下,“我说,你再打我,我就告你!”
当天,朱三清被福清市宏路派出所处以拘留10天,并处罚金1000元。昨日下午,宏路派出所所长何明秀表示,根据治安处罚法规定,无证驾驶,的确要处以15日以下治安拘留,200至1000元的处罚,“拘留10日,并处罚金1000,属于情节严重,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冲卡,另一种是非法营运”。而朱三清表示,他当天是一个人骑摩托车。
妻子受辱压垮朱三清的尊严
昨日中午12时,接到警方的通知,朱三清的妻子马兆侠等三位家属赶到医院。看到病床上的丈夫,马兆侠几乎昏了过去。
据朱三清哥哥朱彬介绍,朱三清的摩托车是2006年元旦,看了广告后,特地跑到福清渔溪镇买的,当时的价格是3500元,比平时便宜300多元。
马兆侠告诉记者,2001年自己来到福清打工,丈夫一个人留在安徽家中务农。农忙时,她请假回家帮忙,农闲时,丈夫从老家赶到福清照顾自己,偶尔打些零工和收些破烂。
马兆侠说,3月13日丈夫从拘留所里出来后,他和丈夫一起拿着1000元到派出所去缴罚金。“本来说好拘留后,再罚款,就可以取车了,可他们又不让拿车,说非法营运还得再缴2000元!”马兆侠说,“可我丈夫的确没有非法营运啊!”
她说,接下来的三天里,自己特地请假陪丈夫多次到派出所,但一直受到不友好的接待。“我们每次去,都要等很长时间,问他们‘车怎么办?’他们就叫我们滚!”马兆侠认为,与派出所的多次接触,让她的丈夫觉得很冤枉。
而朱三清认为,压垮他神经的是3月15日那天,他和妻子再次来到派出所时,受理该案件的民警陈为朝,对他妻子吼了一声“去你妈的×”。
马兆侠说,夫妻俩结婚14年,丈夫从没骂过自己,那是自己第一次听到如此刺耳的骂声。出了派出所大门,夫妻俩抱头痛哭。“我对不起妻子,让她受委屈了!”朱三清说,从那天开始,他觉得没有了做人的尊严。昨日上午,他给妻子做完早饭后,趁妻子还没起床,一人走到街上,“越想越冤,就找了一个可乐瓶,跑到油站买了6元的汽油。”
【部门说法】
经办民警称———“陈队长让做的案子”
在宏路派出所里,记者从该所的案件档案查到,“3月3日,朱三清由于无证驾驶被抓获,处1000元罚款及治安拘留10天。”根据该记录,给朱三清做笔录的民警叫吴声团,送朱三清去拘留的民警叫严学炜。
昨晚,严学炜和吴声团在电话里均表示:“我们在外面出警回来,队长说,这里有个无证驾驶的案子,你们做一下。”至于朱三清是被谁抓回来的,两人都表示“不知道”。
严学炜还告诉记者,朱三清出了拘留所之后,还来找他要车,他就让朱三清去找队长陈为朝,至于朱三清是不是非法营运,他也不清楚。
记者了解到,陈为朝是宏路派出所交巡警中队长。从昨日下午3时30分起,宏路派出所所长何明秀及副教导员刘瑞华接受记者采访时,为了证实朱三清夫妇所言,并了解朱三清无证驾驶案件具体如何办理的,何明秀和刘瑞华两人当场多次拨打陈为朝的电话,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宏路派出所所长何明秀介绍,朱三清无证驾驶,被拘留并处罚金后,如果被扣留的摩托车不是黑车,就可以放车。这种事情,民警犯不着动手打人。严学炜和吴声团也向记者表示,他们接手该案后,并未发现有打人的事。
记者了解到,由于朱三清是外地人,其购买的摩托车无法在当地上牌,便借助其当地朋友钟兆福的身份证,办理购车发票、行驶证及上牌。昨晚钟兆福告诉记者,从摩托车被抓到昨日,宏路派出所始终没有人来向其了解那辆险些让朱三清丢了性命的“闽AWF106”摩托车到底是谁的,是不是黑车。
随后,该所副教导员刘瑞华也证实,该车的车主登记确是钟兆福。昨晚他说,找不到钟兆福所做的笔录,要找到陈为朝才能知道具体情况。
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记者还多次拨打陈为朝的手机,但始终处于接通但无人接听的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