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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 基诺) 今年初以来,由友邦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重疾险”)合同条款引起的重疾险“保死不保生”的争议,已经成为所有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关注的焦点。近日,一直未就此事表态的中国保监会终于打破沉默,人身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王治超表示,监管部门近期将出台行业标准,对于重大疾病的定义、种类、数量以及行业条款将有明确统一规定。
“保死不保生”的说法不准确
“重疾险只保死亡不保健康的说法是不准确的。”针对投保人对重疾险的质疑,王治超作出回应说。他表示,据保监会统计,截至2005年底,中国人寿的重疾险产品“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自销售以来,已经累计支付赔款53.54亿元,其中疾病赔付16.16%。这些数据表明,重疾险并非只保死亡,也保障疾病本身的风险。
此前,许多投保人认为,依照现有条款,重疾险基本等同于“死亡险”。因为保险公司的合同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限制太多,甚至规定用何种方式治疗才能得到理赔,在被保险人存活时几乎拿不到赔偿。(右图:监管部门近期将出台重疾险行业标准。)
重疾定义至今模糊不清
尽管如此,王治超并未否认重疾险存在的缺陷。他介绍,重疾险是1995年才从欧洲和东南亚引入中国的,本身就存在严重“水土不服”。每家公司对重大疾病的理解都有所不同,甚至连重疾定义至今都是模糊不清的,更不要说条款设置。
同时,重疾险引起争议,一方面是由于保险营销人员的误导,另一方面也与社会公众对重疾险的了解不够有关。国外的重疾险条款,实际上有一部分是生命尊严提前给付的条款,体现的是人患重疾之后难以医治时,在死亡之前的临终关怀。
五新招改革重疾险
针对目前国内重疾险的“水土不服”和缺乏统一行业标准的问题,保监会宣布,今后将出台五项举措,来改革重大疾病保险。
据悉,首先将完善重疾险产品审批备案制度,邀请有医学背景的专家和多家公司的精算师共同参与。
其次,近期将出台行业标准,对重大疾病的定义、种类、数量以及行业条款等都有明确规定。
第三,许多消费者是在被误导的情况下购买的,保监会提出今后将对销售人员分级分类考试。
第四,现有重疾险都是各公司自己核保,今后核赔核保的标准保监会将出台一套标准流程制度参照。
最后,要加大多功能合作力度,未来保险公司将参与医院医生的诊疗——管理式医疗。
事件回放
重疾险条款遭消费者质疑
今年初,因认为某外资保险公司重疾险条款“某些疾病的释义违背了基本的医学原则”,“显失公平”,且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6名深圳投保人向该保险公司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全额返还保险费。
协商未果后,6名投保人提起诉讼,成为国内首例没有具体的理赔纠纷,而是针对合同条款的重疾险诉讼,吸引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此案将于本月30日正式开庭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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