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记者何雨欣)记者19日从建设部、监察部获悉,2006年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目标之一,将是督促检查各地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提高城乡规划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
建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建设部、监察部将督促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条件,研究并编制本市逐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的住宅建设发展专项规划;明确近几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进度安排,及时向社会公布。
公布内容应包括: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开展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调查和预测,落实今明两年住房建设总量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比重、套型控制要求等住宅建设目标,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规划部门提出的空间布局等规划建议、土地年度供应计划等,落实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进度安排,明确开、竣工面积和占住房建设总量的比例。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建设部、监察部还将督促各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中,落实当地政府确定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需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