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份起,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800元调高至1600元,但今年以来山东省个人所得税收入不降反增,其中2月份相比去年同期增长近四成,工薪和红利所得仍是主体,占个税所得的八成以上。
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今年前两个月,山东省地税收入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截至2月底,山东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120.43亿元,增长26.42%,其中个人所得税增长25.07%。 2月份个税收入7.77亿元,同比增长37.57%,增收2.12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仍是个人所得税增收的主要项目,分别入库5.20亿元和1.21亿元,增长32.82%和59.75%,两项目合计收入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83.10%。
据分析,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受春节假日影响,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补贴增多,且受费用扣除限额提高的利益驱动,部分单位将本应在去年12月份发放的奖金、补贴等推迟到1月份发放,促使工资薪金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增收。其次是受企业年终分红的影响,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增幅也比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