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迅达”的泥头车不少是个人挂靠在公司的
本报讯 “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我们的车会不会被拿去垫背?”昨天,站在广州白云区一停车场前,何永贵(化名)愁容满面。
2005年7月,何永贵与另一名老乡合伙买了一辆泥头车,挂靠在安迅达旗下。 “3·16”特大事故发生第二天,环卫部门收回了安迅达公司的建筑垃圾准运证,并勒令该公司永远不能在广州市范围内从事余泥渣土运输工作。该公司130余辆泥头车被迫停运,何永贵的车子也不例外。
何永贵更担心的是:万一公司无力赔偿死伤者费用,作为他们个人所有、挂靠在公司名下的车会不会也被拿去作为公司资产进行赔付。记者走访了多名安迅达公司车主,他们都一致反映,安迅达公司泥头车大多属于个人,只是为了获得准运资格,不得不挂靠在该公司名下,每月每车交纳管理费980元。“很少有真正完全属于公司的车”。
车主们反映,停工期间,折算起来日均须支出工人工资、养路费等各种费用约500元。作为挂靠公司的车辆,他们不知道向谁去讨要这些损失。(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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