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了趁“禁改限”的第一年狠捞一笔,外地小贩王长征私自从河北等地偷运5000余箱烟花爆竹到京准备销售,结果成了北京自“禁放”到“禁改限”的十多年里,第一个因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而涉嫌犯罪的人。今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9点钟,庭审开始。
“我是文盲,呵呵……”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王长征弯着腰,不时对法官笑着。
法官宣读证据时,王长征听得十分认真。
此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官宣读完起诉书后直接问王长征是否认罪。
“嗯……我认罪。呵呵。”王长征瞟了代理律师一眼,然后说道。
“你总共挣了多少钱?”法官问。
“没挣钱……总共才卖了1000多块钱,最后算了一下,还卖亏了3块钱呢!”王长征冲法官笑着说。
在辩论阶段,王长征的律师称,王长征其实已经申请了专卖手续,但因为“等待的时间太长,为了不影响商机”,才决定擅自购销。律师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庭审结束后,王长征告诉记者,他本来打算把这些爆竹卖了以后,在北京买套房子,结果没想到反把自己十几万元的老本全赔了进去。2005年11月18日至12月初,山东来京小贩王长征在得到北京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的消息后,立即雇用10名工人,先后从河北等地购买了5000余箱、总价值18.93万元的烟花爆竹,偷运到大兴区西红门的家中,准备春节期间在城区销售牟利。12月8日中午,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会同大兴警方迅速出击,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5032箱,将王长征等人全部抓获。据了解,被查获的烟花爆竹足足装满了七八十辆烟花爆竹专业运输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