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法官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判决后,还须对未成年犯作出一份书面的综合评价,以对未成年犯的矫正、帮教工作提供参考意见。昨天,门头沟法院对外透露,在本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首次施行法官综合评价制度。
门头沟法院有关负责人说,许多未成年犯的自身个性及成长过程中都有许多优点,而这些优点在正确引导后,可以用来抑制消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