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10·8”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被判刑
据新华社杭州3月20日电(张如朱立毅)造成22人死亡、17人受伤的湖州“10·8”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客车司机汪仁东20日被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0月8日,汪仁东驾驶车牌号为“浙C·B2321”的大型卧铺客车,从南京向浙江温州方向行驶。当天23时35分,客车在途经104国道湖州经济开发区杨家埠九九桥时,因超车与相向行驶的车牌号为“浙E·T1216”的出租车相撞,此后,大客车向右冲出桥面坠入河道中,造成大客车内22人死亡、17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法院考虑到案发后汪仁东自愿认罪,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后,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汪仁东6年有期徒刑。《新京报》新闻热线:010-63190000、010-96096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