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叶永笔来源:
本报讯(记者叶永笔)中关村领军人物段永基因掌舵的公司存在重大合同未及时披露以及2001年、2002年年报遗漏重大担保事项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处以15万元的罚款。另外,中关村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中关村(000931)前天披露重大公告,证监会调查发现,2000年,中关村科技与摩托罗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签订逾26亿元《CDMA项目设备购买合同》;2001年,段永基与时任董事长郝有诗负责*ST中科与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签订31.2亿元担保合同;2002年,他与继任董事长袁振宇负责*ST中科又与建行天津分行签订2.7亿元担保合同。三个合同总值近60亿元,但这些重大合同并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重大合同的签署主要由时任中关村董事兼总经理段永基负责。北京证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师称:“对于段永基这种行为,其实应给予终身禁入股市的处罚。”公开资料显示,段永基一年之内两次遭到深交所谴责,三次被证监会调查。
截至2005年11月30日,公司净资产仅为9.13亿元,调整后净资产为-9.07亿元。其间,中关村的流通市值损失总计15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