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
“十五”我省残疾人事业成绩斐然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全面完成
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较大改善
扶贫和社会保障投入各种财政扶贫资金和康复扶贫贷款3亿多元,扶持51万贫困残疾人解决了温饱,完成“十五”计划的129%,比“九五”增加了10.9万人;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4000多户,社会帮扶55.3万残疾人解决了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将城镇符合条件的13万特困残疾人纳入了低保,并提高标准;扶持发展420个带动力强的扶贫项目,培育1500多名残疾人致富能手,直接带动5.1万多名残疾人脱贫致富。 救济、救助城乡特困残疾人10万多人,为1万多名残疾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
成功承办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国际残疾人扶贫研讨会,我省做了重点发言,受到了9个地区和国家130多名专家的好评;2004年被邀请参加泰国会议并介绍经验。
就业健全完善了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就业信息网,加强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对26万多城乡残疾人进行了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完成“十五”任务的114%;安置了6万多名残疾人就业,其中扶持开办盲人按摩所145个、有900余名盲人就业,扶持发展福利企业631个、安置残疾人7188人。
全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比“九五”提高了5个百分点。
康复省、市、县全部建立了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服务所)和残疾人用品用具机构,社区普遍开展了康复服务;有60多万残疾人得到有效康复服务,12万人不同程度康复,康复覆盖面比“九五”增加了30%。
其中,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5万例,为低视力患者配戴助视器2669副,为贫困肢残者安装假肢2164具、实施矫治手术300例、捐赠轮椅1.8万余辆,语训聋儿1376名;对2万多名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医疗救助,其中6000名有效康复,精神病防治康复覆盖总人口达342万;在已实施的14个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0%。
特殊教育巩固、新建了14所特教学校所,在普通小学新设特教班65个,基本落实了残疾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组织1.8万名残疾儿童少年稳定就学,入学率达到80%,比“九五”提高了4个百分点;资助9389名贫困残疾学生在大、中、小学就学;培养培训了300多名特教教师,提高了教学质量。
维权省残联、省司法厅成立了“甘肃省法律援助中心残联工作站”,设立了11个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31个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统一挂牌命名了104个“爱心助残”法律援助单位。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处理侵残案件3700件,减免诉讼费、代理费38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400万元。各级残联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96500人次,处理残疾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4500多件,协调解决救助资金1800多万元,较好地解决了残疾人在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权益问题。
“十五”以来,在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政府残工委及残联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委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大力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努力解决残疾人在扶贫、康复、就业、教育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全面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任务,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全省残疾人事业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与“九五”相比,全省残疾人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成绩显著,“十五”又迈上新台阶。
各级残联组织进一步巩固壮大 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显著提高
省、市、县残联组织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和换届,领导班子得到很大加强,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县、市、区全部实现了组织建设三项指标,乡镇(街道)、村全部健全了残疾人组织,已整合的社区全部成立了残疾人协会、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五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建率达到100%。
省、市、县层层制定实施了干部培训教育五年计划,举办“干部培训班”1000多期,特别是2005年开展的“学习·培训”活动,组织3000名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参加省、市组织部和残联联合举办的培训班和岗位读书活动,提高了干部整体素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快,76个市、县建成并投入使用,15个市区正在建设。残联工作条件大幅改善,实现了县县有交通工具、自动化办公系统,乡乡有办公场所、基本办公设备,工作成效明显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信息网络建设发展迅速,省残联办公网、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与全国和市县基层联网,并建立电子邮件系统,全省残联系统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
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社会帮扶、教育、组织建设、无障碍建设等方面的规章、政策文件20余部,省政府残工委及有关部门制定了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策,全省形成了以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批转的政策性文件、规定为核心,以各地实施办法和政策文件为补充的法规政策体系。省市县执法检查形成制度,省人大、省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残疾人保障法、“十五”计划、残疾人优惠政策、无障碍设施进行了多次检查,市县开展执法检查340多次,较好地解决了残疾人法规、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活动,举办残疾人法律讲座和法制宣传活动1420次,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普遍增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快,兰州、金昌、嘉峪关等城市的主要道路、大型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基本普及,县级城镇普遍建有盲道和坡道,全省盲道铺设总长达5000多公里,设置坡道、扶手1万多处。各级报刊、电台开办了残疾人专栏,省和部分市电视台开设了手语新闻,重要节目加配了字幕。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职能进一步强化,形成了定期议事、大事共商、齐抓共管、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协调争取资金近1亿元,组织实施全国助残日、社会帮扶、爱心募捐、扶贫康复项目等重大活动450多次,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工作的开展。健全了各级残疾人事业社会工作机构,形成了社会化工作方法,完成了残疾人工作各领域的重要任务。发挥残工委和残联职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残疾人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一是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各级政府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管理体系,与各项社会事业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完善残疾人优惠政策,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十五”以来累计投入康复、扶贫、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4亿多元,保障了残疾人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把残疾人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残疾人主要工作,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省、市、县四大班子领导每年深入基层帮助残联和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督导落实工作计划,有效推动了残疾人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工委的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重要问题;适时召开重点工作专题会、现场会,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四是充分发挥各级残联组织的职能作用,发扬残联干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和自觉奉献的精神,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不断提高为残疾人的服务能力,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二)坚持突出重点、项目带动、政策激励的工作思路,不断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
一是突出重点,加大解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力度。把扶贫、就业、康复、教育、维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制定政策、规划和措施上进行重点研究,定期召开全省会议安排部署,层层签订政府目标责任书,加强检查督导,加快残疾人状况的改善。
5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出台残疾人规章和重要政策文件3000多份,召开有关会议3000多次,投入事业经费、募捐资金、援助资金1.5亿多元。二是狠抓重点项目,以项目带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省残联按照省委十届四次全委会提出的“改革抓企业、发展抓项目”的要求,解放思想,争取实施各项扶贫、就业、康复、教育等项目和扶残助残工程,在全省培育了1100多个种植、养殖、加工扶贫基地;与国内外慈善家、企业家合作,实施了白内障手术、假肢装配、聋儿语训、轮椅捐赠、精神病防治、彩票公益金康复等重点康复项目,总投入达到2亿多元。三是实行政策激励和典型引导。实行目标管理,奖优罚劣,坚持逐级签订责任书,年底统一考核;安排各项经费与当地工作实绩挂钩;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提高各级残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础,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一是出台政策文件,规范和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在批转做好“十五”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对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了重点强调,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管理、搞好残联换届、选拔残疾人领导干部等重要文件,保证了我省基层残联建设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加大投入,解决发展资金。积极争取将残疾人业务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省市县多渠道投入6000多万元,解决了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康复机构和网络化、自动化的建设资金。三是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帮助提高工作能力、解决工作难题。
5年来,省政府领导及残联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各市、县及650个乡镇(街道)、1700多个村、社区检查指导工作达730人次,帮助基层解决经费、人员编制、落实有关政策,并走访慰问了860个贫困残疾人家庭。四是培育基层标兵,用典型引路。先后在全省培育了6个全国基层组织示范县(区)和社区35个全省示范县乡、社区。进行了广泛推广、宣传,有效地激发了基层残联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坚持依法推进、舆论引导,保障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发展1.坚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一是省上进一步制定完善法规政策和文件,市、县、乡不断完善相应的实施政策和优惠扶助规定,使各项残疾人工作有法可依,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有政策保障。二是坚持执法检查和行政督查制度化。各级人大定期组织残疾人事业执法检查,各级政府每年对残疾人重点工作进行行政督查,各级政府残工委定期评估检查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实施情况,有关部门每年对重点残疾人工作进行督办,有效解决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服务经常化。通过制定普法5年规划,经常组织法制培训和讲座,坚持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开办法制专栏,在重大节日开展大规模法制宣传,使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干部群众不断增强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2.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一是用舆论宣传唤起公众的助残意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使干部群众不断了解残疾人法律、政策及残疾人的困难,弘扬人道主义和扶残助残精神。二是用重大活动和工程凝聚社会各界爱心。各级残联每年组织大规模的“全国助残日”和各类残疾人节庆活动,参与群众达到500多万人;动员组织助残志愿者20多万人;发挥“两带头”作用,开展残疾人社会帮扶的各级党政和残联干部达到6000多人。
省残联干部职工带头在6个国家扶贫重点实施整村推进工作,帮扶贫困残疾人140余户。三是用特殊艺术和残疾人体育震撼人心。举办并积极参加国际国内残疾人文艺汇演和体育比赛,省残疾人艺术团经常在国内外和省内各地演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支持。与此同时,涌现出了一批“十大杰出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残疾人“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陇原好少年”等,他们用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赢得了全社会的理解和尊重。
扶残助残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各级政府残工委及残联组织实施了40多个大型助残工程,动员组织50多万干部群众参加社会帮扶和各类助残活动,帮助40万残疾人解决了多方面困难。
2002年在全省开展的“爱心助残”专项募捐活动,募集资金4064万元,帮助12万贫困残疾人解决了生活困难,资助30多个特教学校、基层康复机构改善了条件;2005年开展的全省“扶残助残”专项募捐活动,已募集资金1500多万元。与国际狮子会,香港逸挥教育基金会、长江实业集团、嘉道理基金会、余氏基金会、创维集团、西门子公司,台湾曹氏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合作开展重点康复项目,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8万多例、捐赠轮椅1万余辆、助听器645台,为2500多残疾人安装了普及型假肢。残疾人特殊艺术和体育成绩显著,在第五、六届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中,蝉联团体总分第一名;组队(团)参加了第六届全国残运会及50多次国际国内残疾人竞技体育比赛,夺得300多枚奖牌,受到中国残联和省委、省政府的表彰。残疾人职业培训深入开展,举办了第二、三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团参加了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竞赛,获得5个奖项和团体总分第8的好成绩。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广泛深入,省上组织召开了20多次残疾人事业新闻研讨会、新闻发布会,开展各种宣传咨询活动5000多次,百余名新闻工作者参与了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各级新闻宣传媒体刊发残疾人专题稿件1.5万多篇(条),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残疾人专栏、专题节目320多个,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本版稿件由省政府残工委·秘书处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