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3月20日电(记者周凯)从今年起,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将进行博士研究生培养改革,取消导师报考制,全面实施专业方向报考制度,学生在通过综合考试后,才可以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在各自报考的专业内确定导师,同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由原来的3年延长为4年。
近几年来,国内几所高校陆续推出了博士培养制度改革试点,北京大学部分院系从2004级开始,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由以前的3年改为4年,个别院系取消了博士生导师固定制;而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也从2006年开始取消导师报考制,考生报考时不需要选择任何导师,学生入学一年后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再按“双向选择”选择导师。
记者从上海财经大学获悉,由于原有博士培养方案在招生制度、学制、课程设置等方面都难以适应新时期的人才培养需要。为此,上海财经大学提出了博士生招生培养制度改革的设想和未来发展的方向,鼓励一部分条件成熟的院系延长博士生学习年限,取消导师报考制,实施专业方向报考制。
学生按专业方向报名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入校后,在完成基础课学习且合格,并通过综合考试的基础上,再根据双向选择在原报考的专业内确定导师。为了确保培养质量,原则上每个博导每一年度最多只能带两名博士,同时所带的在读博士生总数不能超过7名;博导实行竞争上岗,学院不保障每位博导每年都带博士生。
在学制方面,为了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使其有充分的时间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从容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由原来的3年延长为4年。学习优异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综合考试,完成基础课和专业课程学习。如果未能按时完成学期论文或毕业论文,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一般不能超过6年。
在课程设置方面,博士生首先要完成学校统一安排的学位公共课和学院的基础课,然后有两次机会通过综合考试,分别在第二学期末和第四学期末。两次均没有通过考试的学生,将被取消博士生资格。通过综合考试的博士生,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在原报考的专业内选择导师。
上海财大经济学院院长田国强教授表示,设置综合考试,就是要强化学生“读博不是进了保险箱”观念,促使学生扎实学习、勤于思考,不放松对自己的学业要求,从而更好地提升人才素质。田国强还认为,入学时确定专业不定导师,可以使学生通过一年的了解、磨合,认清研究方向,作出更适合自己的选择。
在确定了指导导师后,博士生进入专业课的学习阶段,专业课程的选取由导师和学生协商决定。每一个博士生都有两个研究方向:主要研究方向和第二研究方向。博士生将某一方向确定为主要研究方向,除上两门专业系列课且每门分数不低于80分外,还要递交一份与专业课程相关的学期报告。学院不设博士生专业方向的资格考试,学期报告代替专业方向的资格考试。学期报告的质量由导师把握,导师审核签字后,学生即进入博士论文写作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