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牵出离奇债务纠纷,丈夫向丈母娘借钱耍赖,律师认为应由丈夫承担
本报讯(记者文创实习生杨宗霈)丈夫曾向丈母娘借了6500元治疗性病。两口子离婚时,妻子认为婚前丈夫隐瞒了性病,要丈夫个人承担这笔费用,但丈夫认为,这笔费用应共同偿还。 昨日,在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插曲。
江北区居民周庆(化名)经人介绍接触后,在2004年6月与王娟(化名)结婚。今年初,妻子王娟起诉要求离婚。
昨日,在法庭上,王娟称,由于婚后两人为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纠纷,她要求离婚。同时,王娟称,婚前丈夫向她隐瞒了性病,而且还传染给了自己,花了8000多元钱才治好。为了治性病,丈夫还向她母亲借了6500元钱,并出具了一张借条,她要求丈夫个人还这笔钱。
周庆承认自己和妻子得了性病一事,但他认为他原来在工地上打工时,住的是工棚,人杂。虽然有一些症状,但他并不知道是性病,而且他一直当前列腺炎来治疗,他并不是有意向妻子隐瞒。周庆对这笔6500元的借款表示认可,他称,钱是看性病借的。但这是他在结婚后借的,应由他和妻子共同偿还。因为他的工资都是他和妻子共同在用。
但王娟不予认可,她坚持要丈夫周庆一个人还这笔钱,并坚决要求离婚。
法庭将择日宣判。市律协民委会张世强律师认为,性病是丈夫自己惹的,与妻子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治疗费用应该由丈夫自己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