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通讯员 郭可明李树林)3月15日,云阳县故陵镇故陵村4组的代修柱、佘达芳夫妻俩在云阳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的主持下,终于与儿媳吴学英达成调解协议,吴学英当庭支付了二位老人的抚恤金30000元。 至此,云阳县县委书记过问二位老人的抚恤金问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儿子打工死亡
2005年6月17日,代修柱、佘达芳的三儿子代启林在中铁十三局集团公司江西省景黄高速公路隧道施工中,因隧道顶部石头脱落被砸死亡。两位老人便托儿媳吴学英代表他们前往江西省索赔。
中铁十三局集团公司一次性给予代启林亲属各项赔偿金18万元。其中支付代启林供养父母的抚恤金76650元。
吴学英领取赔偿金后,并没有将抚恤金交给二位老人,而是携款到九龙坡区曾家巷开店。为了躲避二位老人向其索要抚恤金,吴学英又转移了居住地。
要抚恤金无果
代修柱、佘达芳夫妻俩多次找吴学英索要抚恤金无果后,于2005年6月30日委托法律服务工作者金泽富代理此案。金泽富立即向云阳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提交了起诉状和诉讼保全申请书。
法官到故陵邮政所办理吴学英的存款冻结手续时,由于没有吴学英的身份证,冻结手续不但没有办成,而且还惊动了吴学英。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2005年7月25日,金泽富又请求法庭派人前往主城冻结吴学英的存款。
2005年7月26日,法官按照金泽富提供的线索和吴学英可能存款的金融机构,终于在直港大道邮政局储蓄所查询到吴学英存折上有50000余元存款。当法官正要办理存款冻结手续时,吴学英在2分钟以前将所有存款全部提走,人也藏匿起来。金泽富于是又提出减免代修柱、佘达芳夫妻俩的诉讼费申请书,要求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但由于找不到吴学英,案子一直拖到今年。
县委书记过问
今年2月25日,代修柱、佘达芳夫妻俩以书信的形式向云阳县县委书记王显刚诉说“冤情”,恳请得到解决。王显刚看完来信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云阳县司法局妥善处理此案。云阳县司法局责成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此案,法律援助中心查实情况后,要求代理此案的金泽富一定要认真负责办理好此案。3月5日,云阳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将此案直接进入了诉讼程序。
3月6日,当金泽富得知吴学英回到故陵镇领取移民资金这一消息时,同三名法官冒雨连夜前往故陵,第二天将法院准予先于执行法律文书送到吴学英手中。但吴学英柜不履行生效裁定,还与法官又吵又闹,软磨硬抗达半天之久。
对此,法官依法对吴学英进行司法拘留。经过法官的反复教育,吴学英终于醒悟,3月15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吴学英与代修柱、佘达芳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二位老人看在孙子的面上,决定留给孙子一些教育经费,将76650元抚恤金让步到只要30000元,吴学英当庭将30000元抚恤金兑现给了二位老人。
来源: 华龙网 2006-03-21 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