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刘尚帛记者康欣报道父亲去世,母亲拒绝抚养,12岁的辽阳女孩小凤只能暂时寄居在老年公寓里。小凤的不幸遭遇引起读者的广泛关注,人们在同情小凤的同时,对小凤母亲的行为表示谴责。
昨天下午,鞍山的宋女士致电本报,表示想收养小凤。 宋女士说她十分同情小凤的遭遇,为了不让孩子再过流浪的生活,她想收养小凤。宋女士说自己的儿子在外地工作,很少有时间回家,自己的家境不错,能给小凤良好的成长环境,而且家人对她的想法非常支持。
海城小伙小周也打电话来说,小凤太可怜了,他和母亲商量过,也想领养小凤,给小凤一个温暖的家。
对于好心人的收养想法,记者采访了文圣法律服务所所长周佩江。周佩江说,小凤的事情已经经过法院判决由母亲抚养,目前小凤的法定监护人是她的母亲,如果小凤母亲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小凤目前还未满14周岁,可以被收养。但是,我国法律对收养人有严格的要求,收养人需要符合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而且需要年满30周岁。
尽管宋女士和小周一家都不完全具备法定的收养条件,但他们表示有时间一定去看看小凤。
还有很多读者打电话和发短信对小凤的境遇表示关注。 选登如下:
137****5909的读者发来短信:希望能为不幸的小女孩找到一位爱心妈妈帮她走出困境。
130****2229的读者发来短信:对小凤的遭遇深感同情,对其母及其家人的做法深感悲痛。
51***24的读者发来短信:她母亲如果说对小凤有感情,就看看那些为了孩子生命换肝肾甚至生命的妈是怎么做的。
58***63的吴女士打来电话:感觉应该好好宣传一下赵师傅,他照顾了小凤。我认为小凤的母亲缺乏亲情,让这么小的孩子独自在外居住,我非常担心小凤的将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