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威 王铁元记者兰德志报道罗某以处对象为由,将女中学生小丽(化名)约出。为了寻找机会强奸小丽,竟假装自己被公安机关抓捕,将女中学生骗到一旅店内,并自导自演了一出“苦肉计”,最终将小丽强奸。罗某没想到自己“假戏”真作,“假抓捕”变成真抓捕,自己真的入了狱,两个“朋友”因帮助其实施犯罪,也被判入狱。
罗某、孙某和林某家住辽阳市白塔区,2005年9月21日中午时分,闲得无聊的罗某、孙某和林某三人凑到一起,罗某以和一正在上中学的女学生小丽搞对象为名,将其约出。
当来到青年街时,罗某突然心生一计,让孙某假装接电话,谎称有人通风报信,说警察要抓罗某,为了逃避抓捕,三人拽着小丽上了一辆出租车,躲到一旅社内,进房间后,孙某、林某为了给罗某提供强奸犯罪的机会,便以出去为罗某办事为由离开了旅社。房间里只剩下罗某和小丽,可能是做坏事心虚,罗某没敢动手动脚。当孙某、林某出去转了一圈回来后,发现两人还是原样在床边坐着。
这时,为了给自己壮胆,罗某和孙某上演了一出“苦肉计”,他们假装发生口角,然后对打起来,为了不伤及小丽,孙某让小丽脱鞋上床躲避,林某借机将孙某劝出去。这次,罗某在床上将小丽强奸。案发后,罗某、孙某和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原审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罗某、孙某和林某犯强奸罪,分别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六年;孙某有期徒刑二年;林某有期徒刑二年。林某不服,提出了上诉。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