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22人死亡、17人受伤的湖州“10·8”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客车司机汪仁东昨天被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0月8日晚,汪仁东驾驶大型卧铺客车,途经104国道湖州经济开发区杨家埠九九桥时,因超车与一辆相向行驶的出租车相撞,此后,大客车向右冲出桥面坠入河道。
法院经审理,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予以确认:汪仁东驾驶客车超速行驶,在禁止超车路段超车,应负事故主要责任;轿车驾驶员朱某驾驶轿车超速行驶,且驾驶车辆制动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