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上海市中山北路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一段时间以来倒卖废车的“黄牛”活动猖獗,大量废车由此流向附近省份的农村重又上路使用。事实上,这种报废车流向农村的情况,在许多城市已成一个公开的秘密,有数据表明,去年我国报废汽车的流失率达到40%左右。 这些排污超标、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车辆重新使用,势必又去污染农村,危及农民兄弟的生命安全。
这些年来,一些城市向农村转移污染的现象愈演愈烈。如城市里一些废弃家电、过期商品甚至过期失效的药品,不少被转移到了农村销售,让农民成为废旧品的再次使用者。一些高污染的企业从城中搬向农村后,不采取任何限污措施,一任这些企业污染农村环境。这种把城市污染转嫁到农村的现象,对农村和农民是一种变相的歧视。
“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今后五年能源消耗要降低20%,污染排放要降低10%。但如果哪个地方把转移污染作为治污的捷径,城市的环境达标了,周边的农村却遭殃了,那么整个社会最终将要为农村的生态恶化共同“埋单”,治理环境污染的目标也会落空。
对城市向农村转移污染的问题,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的各级政府,对此纵容支持是错误的,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应该。有关法规也应据此修订管理办法,刹住城市向农村转移污染之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