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都市报》报道19日上午,福建福清城关东门路,38岁的安徽民工朱三清,在路人惊异的眼光中,将汽油浇在身上点火自残。
19日中午,神志已清醒的朱三清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自己无证驾驶被拘留10天,罚了一千元仍不能取回摩托车。 而据朱三清的妻子说,3月13日丈夫从拘留所里出来后,两人到宏路派出所去缴罚金,“本来说好拘留后,再罚款,就可以取车了,可他们又不让拿车,说非法营运还要再缴两千元!”
派出所所长何明秀表示,“处罚10日,并处罚金一千,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冲卡,另一种是非法营运”,而朱三清表示,他并无非法营运情节。
朱三清认为,压垮他神经的是3月15日,他和妻子再次来到派出所时,受理该案件的民警陈为朝,对她妻子吼了一声“去你妈的×”。
宏路派出所几位民警称不清楚具体罚款事宜,让记者问经办案子的警队队长陈为朝,但陈的手机始终处于接通但无人接听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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