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梅军通讯员沈文)省政府办公厅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10年,全省新建建筑必须全部达到建筑节能标准。
《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各市、州、直管市城区的新建建筑必须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2008年各县、市城区内新建建筑必须达标;2010年,全省新建建筑必须全部达标,且届时全省大中城市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达标率也要达到20%以上。
有统计显示,2004年全省竣工的5974万平方米房屋中,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不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