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3月20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依据本月初刚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最近严惩了两家“黑旅店”,清理整顿旅馆业活动将持续到4月底。
由于我市个别旅馆业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无证经营等问题,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旅馆业进行清理整顿,确保旅馆业以崭新的姿态迎接“世园会”的召开。
3月17日,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会同铁西分局、于洪分局相关部门,先后对位于于洪区的“锦江之星”旅馆北陵店和铁西区的“锦江之星”旅馆兴工北街店进行检查,发现这两家旅馆在未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相继于2005年1月和今年1月开始营业。公安机关依据最新颁布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两家旅馆给予停业处罚,并对这两家旅馆的负责人给予罚款处罚。
据市治安警察支队特种行业管理大队负责人介绍,过去,公安机关无权责令治安隐患问题突出的行业单位停止经营活动,也不具有取缔无证照经营旅馆的权限。但今年3月1日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赋予了公安机关查处无证经营特种行业单位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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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予以取缔。对责任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伏桂明、张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