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韦继川
钦州通发机械厂在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标称异地厂家的粉碎机产品对外销售。接到举报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前往调查,但厂方负责人不但不配合调查,反而将执法人员紧锁在大门里。 鉴于事件的恶劣性,有关部门已决定立案调查。
铁门锁住执法人员
3月13日下午4时30分许,钦州市质监局稽查支队的4名执法人员,来到位于该市五马路的钦州通发机械厂。在该厂门口,执法人员发现停有一辆外地货车,货车周边有几个工人在忙着装车。执法人员向该厂人员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后,依法开始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这辆外地货车上混放着数十台粉碎机,标称广西玉林××机械厂生产。
“老板在不在?”执法人员问。“刚才还在,我去把他找来。”自称该厂车间负责人的男子说完,转身找人去了。时间转眼过去了10多分钟,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趁执法人员不备,该厂人员一窝蜂全跑出厂外,随即把厂大门紧紧锁上。
工厂大门是一扇密封的大铁门,执法人员就这样被“囚禁”了!
执法人员一边隔着大门向外面的人做说服工作,一边电话求助当地水上边防派出所,并及时向钦州市质监局报告。
大约过了20多分钟,水上边防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厂方才极不情愿地把紧锁着的铁门打开。
无证产品张冠李戴
随后,钦州市质监局领导及质监局稽查支队支队长等5人火速赶了过来。这时,该厂法定代表人陈华才肯接受调查。
据陈华供认,装在外面货车上的这批粉碎机共有30台,是今年3月3日应客户要求生产的,销售价格每台170元,没有销售凭证。
随着调查的深入,陈华否认“委托生产”一事,他坦白地说:“当时由于害怕被你们查处,所以就说是‘玉林××机械厂委托生产的’。”
对于“为何关门对抗执法”的质疑,陈华称“一时气愤,就关门了”。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批粉碎机的牌子标识没有生产地址、没有出厂日期、没有出厂编号、没有生产许可证号码,是典型的“三无产品”。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钦州通发机械厂的生产行为属违法生产。因为粉碎机属于国家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任何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都不能擅自生产。钦州通发机械厂在自己的产品上标称“广西玉林××机械厂”生产,此举涉嫌假冒他人产品。
立案查处严惩不贷
据了解,近年来,当地质监部门执法人员数次登门,动员钦州通发机械厂申办《生产许可证》,但是厂方负责人置之不理。该厂对付执法检查的“高招”就是:一是放置现场的都是粉碎机的半成品或零配件,即使执法人员进厂检查,成品也是“踪迹难觅”;二是与质监部门的执法人员大打时间差,即白天不生产或少生产,晚上大量生产,随时生产随时拉走,虽然涉嫌常年生产销售粉碎机,也难取证据。
“对于非成品,质监部门无权查处。”钦州市质监局一负责人说,现在许多违法者就是抓住了这个“空子”,与质监部门“公开叫板”。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次钦州通发机械厂的生产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该厂除了被没收违法生产的30台粉碎机外,还将面临严厉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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