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居民姓名中含有生僻字申办二代证难的问题,公安部官员表示,今后我国将制定一部《姓名条例》,居民改名字、名字中随便使用生僻字等将受到限制。(见3月20日《中国青年报》)为什么要出台《姓名条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员说,现在实行网络制证,如果姓名中的冷僻字字库里没有,计算机就打不出来,公民就领不到身份证。
真的是这样吗?不是的。公安部的官员又说:“对于已经出现的4600个冷僻字,我们都进行了编码、造字,原来由于冷僻字的问题没有领到身份证件的公民,短期内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他们为什么还要出台《姓名条例》?
答案只能是这样:虽然对冷僻字重新制作了软件,但毕竟给他们增加了麻烦,今后如果有人用新的冷僻字做名字,岂不是还要麻烦?可见,公安机关出台《姓名条例》,只是以自己方便管理为出发点,而不是为老百姓着想。公安部门在制定《姓名条例》时,不能完全由自己独家说了算。公民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和自由,取什么样的名字是公民的权利,为工作上的方便而限制公民权利显然不合适。同时,在使用和限制冷僻字上也要权衡利弊。使用冷僻字可以给公安部门的工作带来麻烦,但同时也产生一个很大的好处,即可以减少重名现象,对今后公安机关长期的管理带来了好处。还有,如果公安机关坚持要出台《姓名条例》,那么,用什么标准限制冷僻字,也应该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万不可完全由公安部门一家拍板。
我国《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姓名条例》是一件与13亿人有关的法规,因此,公安部门制定时一定要多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决不能只从自己管理的需要出发。在一个文明、开放、和谐的社会里,只要能使人民更加民主自由,政府理应把麻烦留给自己。殷国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