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3月21日电(肖姗)南京市日前规定,到今年6月30日前,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只能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违规者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筑工程劳务用工不规范是导致建筑分包市场混乱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南京市日前正式出台了《南京地区有关发展建筑劳务企业、规范劳务分包行为的实施意见》。这个实施意见称,6月底前,南京农民工应基本被劳务企业直接吸纳。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或只与无资质的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或分包协议等行为,均视为违法用工和违法分包。
对于违规实施劳务分包或用无资质的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等行为,除限期改正外,有关部门还将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制其招投标行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