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秀丽通讯员李思)自己毫不知情,房子却被他人委托公证后“易主”,付先生一怒之下将北京市公证处告上朝阳法院,要求撤销公证书。据悉,这是3月1日《公证法》实施以来的本市第一起对公证书提起争议的案件。
去年10月,付先生从成都出差回来,发现留守在家的儿子不见踪影,家里却住进了几位陌生人。几个人说是通过房屋中介租的。他到中介公司一打听,才知房子已经“易主”了,新房主周女士说是刚从孙某手中买下的。
“房子什么时候变成孙某的了?”经付先生调查,孙某曾经持一份他的授权委托书到北京市公证处办理公证,自家房子这才卖给了孙某。付先生到市公证处做笔迹鉴定,证明委托书是假的,当时孙某出示的还有一份付先生的离婚证书,而付先生并没有离婚。
市公证处副主任吴凤友告诉记者,这是一起典型的公证诈骗案,全国已经发生多起。对此公证处感到颇为冤枉,“有可能是付先生的儿子伪造的委托书和其它证件,必须到公安机关报案,找到付先生的儿子才能查清事实的真相。”网络编辑:刘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