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启达 通讯员米国琛)昨日上午,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少年儿童住院保险制度论证与修订会,并争取在年内实施少儿住院保险制度。
据介绍,该市少儿住院保险试行办法的参加对象基本覆盖了深圳的广大未成年人,整个深圳市中小学幼托机构等未满18周岁的深圳户籍少年儿童均纳入参保范围。 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最新数据,如实现全覆盖,预计参保总人数约101万。
对于该保险基金来源实行财政、少儿家庭及少儿父母单位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缴费标准为15元/月/人。按在校(园)生所在学校属地为划分标准,深圳市区财政分别按36元/年/人(3元/月/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低保等困难家庭缴交部分全部由财政负担),少儿家庭按144元/年/人的标准缴纳少儿住院保险费,由父母工作单位报销72元/年/人(6元/月/人)。
另外,保险待遇只限于住院和大病门诊的基本医疗费用。经过调研发现,住院特别是大病住院,是因病致贫的主要原因。因此,少儿住院保险待遇只限于住院和大病门诊的基本医疗费用。此外,深圳劳动保障部门计划在试行一段时间后再考虑增加门诊待遇。
试行办法实行了费用分段的超额累进支付办法。基本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基金支付50%,费用越高的部分,支付比例也越高,30000元以上部分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深圳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四倍。深圳市劳动保障局争取在年内实施少儿住院保险制度。(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