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海峡都市报》报道,19日上午9时39分,福州市福清城关东门路,38岁的安徽民工朱三清,突然发出一声叫声,在路人一片惊异的目光中拧开可乐瓶盖,将瓶中汽油浇在身上,点火自焚。
几分钟后,在附近店家的努力下,朱三清身上的火被扑灭,并被迅速送到医院。 昨日中午,神志已清醒的朱三清躺在病床上,接受记者的采访。他说,自己无证驾驶被拘留10天,罚了一千元仍不能取回摩托车,“我只想一死了之,我是被逼的!”
受害者称罚款冤枉
精神被压垮
当日中午,躺在福清市医院烧伤科病房的朱三清已恢复神志,他流着泪称,3月3日,他骑车经福清市宏路派出所附近路面时,被一名男子拦住并将其摩托车钥匙拔走,接着问朱三清有没有驾照,“我坦白说只有牌照,没有驾照!”因为对方没穿警服,朱三清问能不能出示证件。没想到突然来了辆警车,车上下来两名警察,“他们三人说了几句福清话后,突然有个警察朝我头部挥了一拳,头盔滚到了地上!”朱三清说,随后他被带到宏路派出所。
当天,朱三清被福清市宏路派出所处以拘留10天,并处罚金一千元。
而据朱三清的妻子马兆侠说,3月13日丈夫从拘留所里出来后,她和丈夫一起拿着一千元钱,到派出所去缴罚金,“本来说好拘留后,再罚款,就可以取车了,可他们又不让拿车,说非法营运还再缴两千元!”
她说,在接下来的三天里,自己特地请假陪丈夫多次来到派出所,“我们每次去,都要等很长时间,问他们‘车怎么办?’,他们就叫我们滚!”马兆侠认为,与派出所的多次接触,让她的丈夫觉得很冤枉。而朱三清认为,压垮他神经的是3月15日那天,他和妻子再次来到派出所时,受理该案件的民警陈为朝,对她妻子吼了一声“去你妈的×”。
派出所当事民警始终无法联系上
昨日下午,宏路派出所所长何明秀表示,根据治安处罚法规定,无证驾驶的确要处以15日以下治安拘留,并处两百至一千元的处罚,“处罚10日,并处罚金一千,属于情节严重,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冲卡,另一种是非法营运”。而朱三清表示,他当天的确是一个人骑摩托车,无非法营运情节。
宏路派出所几位民警称不清楚具体抓罚款事宜,让记者问经办案子的警队队长陈为朝。结果截至昨晚发稿时,记者还多次拨打陈为朝的手机,而手机始终处于接通但无人接听的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