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锴俊)近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要求2010年起,所有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0%。记者从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了解到,去年全国只有70万辆左右的汽车通过正规拆解厂报废,回收率仅64%。 研究汽车报废的专家则表示,报废实际回收率可能更低,在回收状况较好的北京去年也不过回收3万余辆,而应报废汽车在8万辆左右;同时,一部报废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还不到70%。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汽车维修厂,一些被称为“黄牛”的人高价收购报废车,但不能提供过户或者报废手续。这些报废车一般被卖到异地城市或农村,导致大量超期服役和拼装汽车大行其道,成为交通事故最大的隐患,从而有“马路杀手”之称。这样的汽车一旦出了事故,交警可以通过汽车出厂号或者发动机号找到原来的车主,还将追究他们非法报废汽车的责任。
在北京工业大学周大森教授看来,汽车解体厂拆解汽车可谓“野蛮作业”———“大锤一砸,气焊一割,就算拆解了。”周大森教授一直在进行报废汽车处理及能源利用再生示范工程的研究。在他看来,报废汽车如果仔细拆解,合理利用,可谓全身是宝。然而目前的拆解厂大多数是手工作业,在“大锤一砸,气焊一割”后,许多可再生用件,如座椅、气囊控制系统等均被破坏,可回收利用价值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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