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反抗坠楼偏瘫后无人搭理
阿英(化名)曾是一名卖淫女。半年多前的一天,她因不堪折磨,在挣扎中从嫖客家的三楼坠落,摔成重伤。事件发生后,阿英经受着极大的身体痛苦,为治病也耗尽了家中的全部积蓄。 但与此同时,那名嫖客及介绍阿英提供色情服务的洗浴中心却一直没有得到实质性处理,对阿英的受害赔偿更是没有了下文。
类似阿英这样的遭遇并非个案。卖淫者、小偷、贩毒者等群体在习惯上都被人们称为“污点职业者”。因为这类从业者的行为有悖道德与法律,他们往往被人们给予道德上的“一票否决”;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常会陷入“维权难”的困境。
阿英摔伤前在乌鲁木齐市某洗浴中心工作。 2005年8月7日,她在领班曹某的介绍下,到一个中年男子郝某的家里提供色情服务。次日清晨,郝某仍不让阿英离开,并对其施虐;阿英打开三楼窗户呼救,并说如果不放人就跳楼。
在推搡与挣扎中,阿英从郝某家的三楼坠落。后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公安分局法医鉴定,这一事件造成阿英偏瘫,属重伤。
据阿英的代理律师、新疆巨信法律事务所律师苏洪富介绍,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宫派出所在调查后,对曹某、郝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天与罚款的处罚;阿英因受重伤,免于处罚。随后案件被移交给该洗浴中心所在地的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三宫派出所。
据苏洪富律师介绍,从派出所立案至今,一直没有明确的处理结果;造成阿英重伤的郝某在送来2000元医药费后便杳无音信;阿英工作过的洗浴中心依旧在营业。
导致阿英跳楼的重要原因,在于其提供非法色情服务后,当事男子曾将其强行拘禁于屋内。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何运龙说,“这种行为属于强行限制人身自由。如果超越一定时限,就属于非法拘禁。这名男子显然侵犯了阿英的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
阿英说,最让她心寒的是,她受重伤后,洗浴中心对她不闻不问,派出所民警对她的家人也是冷嘲热讽,并因其是卖淫女,对案件的处理并不积极。
如今,24岁的阿英悔恨地躺在不足30平方米的出租房里,度日如年。在支付了巨额医疗费后,面对阿英的未来,照顾她日常起居的家人也一筹莫展。
记者采访时,卧病在床的阿英仍在苦苦等待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她希望通过查处该洗浴中心,追究公司法人、施暴者和介绍人的刑事责任,使自己得到赔偿。
阿英说:“我敢保证那家洗浴中心里还有大批‘服务小姐’;为了钱,老板一定还会组织她们进行卖淫活动。”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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