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本报3月10日第五版刊登了新华社文章《电信部门乱收费:防不胜防的社会公害》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很多读者来电来信反映文章写得好,表达了他们的心声,他们还希望《桂林日报》的记者能够结合桂林的情况,反映他们遇到的电信欺诈性收费问题,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采访,从采访的结果来看,桂林的手机营运部门也存在着一定的乱收费问题。
我的电话费为何用得这么快?
市民王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我用的是移动的手机,过去我每交100元话费都能用一个半月左右,可是去年9月份的一天,我的手机接到移动公司的一条短信,说为我免费开通一年的GPRS上网业务,我当时想虽然我没必要用手机上网,可是人家免费给你用,用用也不要紧,于是便确认了。
但是,从此以后麻烦事就来了,我的100元话费没到一个月就用完,跑到某个营业厅一打单子,发现莫名其妙地多了什么彩信费、梦网费等,我便要求营业员把我的手机GPRS业务取消,可营业员说她们这里没有权力取消这项业务,如果要取消的话要到十字街的营业大厅去,我当时就和营业员理论,为什么手机用户开通此项业务那么简单,一按确认键就可以了,而取消这项业务就这么麻烦?由于工作繁忙,又想想钱也不多,自己就没去取消业务。
可没想到,我的话费越来越不经用,今年2月我刚交了100元话费才10多天,当时我正在县里下乡,突然我的手机就接到信息,说是我的手机欠费已经被停机,我当时就想,我这段时间电话不多,一个长话都没打,怎么就突然欠费了呢?于是急忙叫妻子帮我又交了100元话费,妻子打电话问我,说我的电话怎会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收费?回到家,我急匆匆看了一眼话费单,一股无名火就涌上心头,实际上我真正的电话费才用了17元多钱,而什么彩信费、梦网费就去了近60元!可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彩信费为何物?我怎么发送彩信?而梦网费就更离谱了,我从来就没上网进过收费网站,哪来的梦网费?来到移动营业大厅,服务小姐态度倒是蛮好,可就是解释不清这些费用是怎么产生的。我当场叫服务小姐把我的手机GPRS业务取消,希望这样的事情再也不要出现。”
GPRS业务为何强送又强卖?
相比于王先生的遭遇,黄先生的遭遇则更叫人烦心。黄先生告诉记者,“去年9月,我收到一条移动公司发来的短信,告知已经免费开通GPRS手机上网业务,我看了短信后心想,用了这么多年的手机,从来就没有遇到过免费的午餐,这恐怕不是什么好事。于是,我就近找了一家移动公司的营业厅,要求服务员将免费开通的GPRS手机上网业务取消,服务员说‘你放心,是免费送给你试用的,不会收取费用。’但我还是坚持要服务员取消该项业务,服务员不得不教我用手机发送******6位数短信到1860取消业务。我按照服务员所说,发送6位数短信到1860,并收到确认取消GPRS手机上网业务的回复。
过了一个月,移动公司寄给我的话费通知单上,注明已经收取GPRS手机上网费20元,这让我莫名其妙,我早已取消了免费开通的GPRS手机上网业务,为什么还收取费用?我拿着话费通知单到移动公司营业厅找服务员问个究竟,营业厅的服务员老半天也解释不清楚,我听得实在不耐烦了,不想追究这20元上网费了,但要求服务员立即将我的GPRS手机上网业务取消,并得到服务员的认可后,方才离去。
可不久,令我大吃一惊的是,我收到的移动公司寄来的话费通知单上,仍然有GPRS手机上网业务费用。我立即拨打1860质问为什么还收取GPRS手机上网业务费,一位女接线员接到我的电话后,她说因为不清楚该项新业务的收费情况,所以无法解释,并将我的手机号码留下,了解清楚后尽快给我答复。”
黄先生气愤地说:“我从来没有开通过GPRS手机上网业务,移动公司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免费体验不退订收费没商量
张先生60多岁,平时生活都比较简朴,虽然使用手机已经近十年,但仅限于接听和拨打电话,基于节省话费的目标,手机的其他功能基本没用过。忽然有一日,一个朋友对他说,你还蛮赶新潮的,手机居然开通了彩铃业务,而从不知道发短信的张先生哪知“彩铃”为何物,于是并未在意。可过了几个月,张先生发现自己每个月的话费无故“涨”了很多,一查话费单才发现是移动公司每月多收了10元的“彩玲费”。
摸不着头脑的张先生询问女儿,女儿找出张先生的手机发现了几个月前收到的一条短信,大致内容为:为回馈老用户,免费体验两个月彩铃业务。到期后发“XXXX”到“XXXX”“退订”。张先生的女儿于是拨打1860查询,才知接线小姐告诉她由于“免费体验”到期,张先生没有发送退订短信,便被认定为默认续订,每月收取10元彩铃费。张先生一听就恼火了:“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发短信,连收到的短信都很少看,哪里知道什么‘退订’?这分明是欺诈。”
通信服务成为我市投诉新热点
据桂林市消费者协会统计,去年,我市消费者对通信服务投诉不断增多,成为我市消费者投诉的新热点。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内容为:短信收费名目繁多,标示不明,增加费用;短信垃圾不断,消费者不胜其烦;彩信收费缺乏透明度,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消费。此外,利用短信进行欺诈活动问题严重,消费者屡屡受骗上当等等。
针对手机营运商收费的问题,记者在桂林人论坛发表了一份调查帖子,截止3月17日,共有4642人观看了帖子,共有129人就此问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自己受到的遭遇。从调查帖子的统计情况来看,相当大一部分人认为,移动和联通公司在电信收费方面存在着一定问题。
一位名为“爱玩”的网民说:移动公司几乎每个月都收我的移动梦网费,而事实上我只订了天气预报的业务,别的什么业务都没订,却莫明其妙收我的什么移动梦网,说我订了什么什么业务。
一位名叫CAMEL的网民则说:我上个月开通了GPRS业务,8元/月,好像是送10兆的流量那种吧,然后就用手机聊了一下QQ,前后加起来可能我就讲了100个字吧,刚交的50块钱就剩10多块了,没懂怎么回事。
一位名叫LYP39的网民则说:我从去年8月-12月被乱收了5个月电话费,每月22--33元,说是我订了某网站,我查话单,发现是因我接到了“9636--HYYJSR”发来的的短消息,一次竟然被要了20元,太黑了!我至今尚保留有11、12月份的详单,有据可查!希望能得回那被乱收的钱。
记者随意地在移动公司营业大厅对前来交费的手机用户进行采访,结果发现被采访的近20人中,几乎每位用户都表示自己遭遇过莫名奇妙的“梦网费”或“彩信费”,大多数用户表示这是“常有的事”。一位姓吴的女士指着刚刚打印出的一月份话费单告诉记者:“每个月的清单上都会有这么一栏叫《梦网详单》,每次都一块两块的扣,这个月扣了我8元。细看上面扣费来源,发现都是些不知名的数字代码。有的包月有的按条收。”市民陆先生表示:“我上个星期只是上网下载了一个铃声,这个星期一才交的50元话费,才几天时间就只剩下24元,这几天我根本没有打几个电话。打1860查才知道我订了某某公司的彩铃包月。”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多数市民表示自己遭遇过类似情况,但是由于每次扣费都不多,所以也很少详细追究。然而对于手机营运商来说,这可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移动公司: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记者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走访了桂林移动公司。桂林移动公司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移动梦网是中国移动向客户提供的移动数据业务的统一品牌,它涵盖了短信、彩信、手机上网等各种多元化的信息服务。
关于目前市民反映比较大的梦网费和彩信费的问题,这位部门负责人说,虽然不排除系统出问题的情况,但值得提出移动公司在业务以及各方面的操作是很规范的。首先,客户在使用移动梦网时,必须通过二次确认,即使客户在非自主的情况下,进行了注册,系统收到注册请求后会回复短信让客户再次确认,并不存在强制注册的情况;其次,客户发送和接收彩信,必须是手机已经开通GPRS功能,要申明的是接收的彩信是不收费的,如果有用户有疑义,那可能是在收到彩信后直接用回复功能回复短信,因为彩信是一种特殊的格式,如果直接回复系统就可能默认为彩信格式。至于“免费体验”业务,现在公司已经不再有该项业务,虽然以前有过“免费体验”的活动,但都会通过短信和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客户,体验期到,系统会再次通过语音或短信提醒客户续订或者取消,绝对不会存在在客户不知情时“自动默认”的情况。
律师:消费者对乱收费要勇于说不
桂林市中心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手机运营商这种强迫用户接受服务的行为,是极不合理的。这种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及行政法规,是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以获取非法利润的行为。手机运营商开通的附加业务服务,尽管可能会满足一些特殊用户的需要,但如以“你不需要就通知我,否则就视为你同意并接受某项服务,我将开始收取你的费用”,就等于是钻用户的空子,这样做就是非法获利,会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作为用户,接受某种服务应根据其不同需要,如不需要某种服务,用户没有通知公司的义务。就如某商场不请自到,将某种商品送货上门,然后告诉客户,若不需要必须将该商品送回公司,否则将收取货款。类似这种做法明显欠妥,是违背市场交易规则的,也是违法的。
李律师认为,当某用户收到告知短信时,可能因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忘记告之公司,将会无谓损失几元甚至几十元钱,而这些钱对该用户可能是小数目,但不较真,不主动维权,那么拥有庞大用户群的手机营运商将因此每月获取巨额的非法利润。作为用户,作为普通的消费者,应勇于说“不”,主动维权,只有这样才能使市场更趋规范,更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