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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禁止租户进入引发冲突 警方介入暂平息数十对峙人群
该家居广场从去年9月份开业至今不到一年时间纷争不断升级,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在世纪家居广场门口,工作人员及租户情绪激动。 10多名保安与30多名工作人员及租户对峙了2小时后,警方紧急出动平息了双方冲突
3月15日上午10时许,在东莞东纵大道的世纪家居广场门前,10多名保安因试图阻止30多名工作人员及租户进入已被封闭的世纪家居而引发冲突。为避免事态发展,双方对峙两个小时后,接报的东莞市莞城公安分局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平息冲突。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盈锋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锋物业”)与东莞市世纪家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家居”)携手宣称将打造东莞顶级家居购物中心开始,到双方交恶对簿公堂相隔不到一年时间。
家居广场门前对峙
当日上午11时许,记者接到读者报料后赶到世纪家居广场,看到10多名保安手拿长棍守住大门,另有30多人坐在门前广场正中。据现场一知情人士介绍,上午10时许,双方开始在此对峙,其中一方是盈锋物业的保安,另一方则是世纪家居的工作人员及租户。
世纪家居负责人吴先生告诉记者,发生冲突的起因是:14日晚世纪家居所在的盈锋物业突然派人将在其中经营的租户全部强行驱出,并封闭了世纪家居,禁止租户进入。
记者了解到,东莞简爱家具公司于2005年4月与盈锋物业签订合同,租下对方12000平方米的商铺,租金为50万元/月,为期12年。2005年9月到今年2月免除租金。东莞简爱家具公司把地方租下来后,组建了世纪家居广场。随后,世纪家居把所有商铺分租了出去,目前该卖场有60多家租户。从三月份开始,由于世纪家居拒交租金,导致双方纠纷升级。警察迅速平息事端
据世纪家居工作人员赵先生介绍,14日晚9时许,世纪家居还在营业,突然冲入数十名持棍棒、穿着保安制服的人,把租户及工作人员驱出。由于不少租户及工作人员没有服从,还遭到了棍棒殴打,其中有两人在混乱中被打伤。警察赶到时,所有人员已被赶出,世纪家居也被保安封闭。
一目击者告诉记者,当天夜里还有工作人员看到,世纪家居内的货物被两辆外地牌照的大货车搬走,去向不明。由于是否不清楚自己的货物也遭到损失,15日早上,有30多名工作人员及租户聚集在此向出租方讨说法。
据透露,此次盈锋物业派出保安封闭世纪家居,主要针对的是简爱家具的自营卖场,但也波及了一些其他租户。而吴先生表示,此次拖走的简爱家具的货物价值数百万。
记者了解到,3月15日中午12时30分,东莞市莞城公安分局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并平息了双方的冲突。警方建议,承租方应采用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事后,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事件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协商解决此事,希望双方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争议焦点
1 物业验收不合格 承租方拒交租金
为全面了解该起事件起因,日前,记者采访了双方当事人,发现双方争议的核心是:对物业验收与否而引发的租金问题。
世纪家居:无产权消防验收证将出租方告上法庭
按世纪家居与盈锋物业的合同,自今年3月10日起,合同中约定的前6个月免租期到期,世纪家居应该交付租金,但盈锋所提供的物业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楼标准,他们据此拒绝给付租金。
吴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双方在2005年4月26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指出按照约定,去年9月1日世纪家居开业之前,盈锋就应该提供该物业的产权证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书及其他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交楼标准为“消防设施完备、并取得投入使用前国家相关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验收合格证”等。
合同签订后,世纪家居交付了合同保证金,并投入数百万元装修世纪家居。但直至双方约定的交楼时间过去数月,出租方仍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将物业交付给承租方。
吴先生表示,由于出租方没有按合同要求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证和消防证,导致世纪家居延迟开业。由于出租方提供的物业在手续方面欠缺,导致世纪家居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也严重影响了租户按合法手续经营,流失了大量顾客。因此他们向出租方提出应该延长免租期,以补偿租户的损失,但遭到出租方的拒绝,因此双方矛盾愈演愈烈。于是他们在今年1月将出租方告上了法庭。
当被问及世纪家居为何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仍坚持营业半年时间,吴先生表示,招商已满,不得不开业。
盈锋物业:验收合格项目属“商业秘密”
针对世纪家居对其提供不符合验收标准物业的指责,盈锋物业的代理律师周律师表示,这只是世纪家居方面用以拒绝交租的借口,并非实情。
周律师表示,事实上签约后承租方一直没有按照约定交纳合同保证金和能耗押金,并且在免租期到期后拒绝交租,这已经证明其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而承租方以物业验收不合格为由将出租方告上法庭,也可能只是其拖延交租的手段——此类诉讼期可能长达一年两年,而承租方就将长期占用业主的物业而无需交纳租金。
记者提及承租方指其所提供的物业没有通过验收时,周律师否定了这种说法,他认为盈锋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是符合出租标准的。他表示,通过验收这一含义包含了很多具体的内容、项目,而并不是指某一单项标准,而盈锋公司该做的都已经做了。但记者多次追问也并没有从周律师处获得该物业“已经完成”所有验收项目、获得有关合格证的肯定答复。
当记者再次就此问题求证时,周律师助手向记者表示这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
2 合同已经解除业主有权收回?
盈锋物业:双方解除合同有权收回物业
针对世纪家居对盈锋物业强行收回物业的指责,周律师表示,此次收回物业是在双方达成了解除合同共识基础之上的,因此盈锋对自己名下的物业有权选择收回,业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无须征得对方同意。
周律师指出,根据承租方在年初向法院提交的诉状,承租方明确表示有解除合同的意愿。而出租方也在1月18日向承租方口头表示过愿意解除合同。因此,在双方意思明确的情况下,已经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共识,该合同可以视为已解除,业主自然有权收回物业。
至于在法律程序上的问题,他表示,法院是无需对于已经达成共识的诉讼请求作出裁决的,需要裁决的是那些存在争议的请求。而由于承租方的请求每一条都是独立的,其中第一条就是解除合同,其中也并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附加条件,因此是可以视双方在解除合同这一问题上已经达成一致了。
他同时强调,盈锋公司在收回物业前已书面通知过租户,而公司在决定收回物业之前还曾开会强调,禁止使用暴力。租户如果与保安发生冲突受伤了,可以去医院验伤,公司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和赔偿。
而14日晚10时许,他到世纪家居广场时,并没有看到有保安使用暴力或者有人受伤。而将卖场内的货物搬走也是出于物业下一步规划使用的需要,货物现已委托第三方管理,租户随时可以取回。
世纪家居:法院未作裁决清场属于违法
“不等法院的判决下来,3月14日盈锋物业就强行将我们清出场,还打伤了员工拖走了货物。这明显是违法的!”吴先生说,不少工作人员和租户才于次日自发组织集体向盈锋物业讨说法。
吴先生表示,自己已经将出租方告上法庭,请求依法解除双方合同,判令被告返还合同保证金,同时给付违约金、装修费等。在双方的争端已经进入诉讼程序,法院还没有作出裁决,而双方也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世纪家居就应该保持原状。而出租方在此时强行清场,是属于违法。
对于出租方指双方在解除合同上已达成共识的说法,吴先生予以否认。他表示,自己同意解除合同是以对方必须返还保证金、给付违约金、装修费为条件的,这些请求相互关联,对方不答应全部要求就不能视为双方已达成共识,就应该等待法院的判决。
而对方所称的已在事前书面要求他们搬离,吴先生表示,该通知于3月14日发出,限定当天内全部租户搬离,时间上情理上都是说不过去的。
租户说法 “我们是真正受害者”
当日,记者采访了不少世纪家居的租户,有租户表示,世纪家居自开业以来一直纠纷不断,而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矛盾,则严重影响到租户的生意。
发生纠纷生意受影响
租户陆小姐表示,从去年9月进场经营建材以来的进场费、“两押一租”和装修等费用已经花了三四万元,加上水电、租金等总共花了近7万元;去年10月,生意才开始有所好转。谁知自去年10月发生纠纷起,生意严重受到影响。“我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希望他们之间的问题能早日得到解决,让租户放心营业。”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租户介绍,当初世纪家居招商时,打着盈锋地产标志,不少租户是被盈锋地产的招牌吸引过来的,后来进驻了才知道世纪家居只是租用盈锋旗下的地产。虽然从9月5日开业以来租户和世纪家居管理方一直纠纷不断,但不是很激烈,没有影响到世纪家居的正常生意。可以说开业到10月份的生意一直都不错,收支基本能够平衡。但自从发生纠纷以后生意一落千丈,每个月都在赔钱,各租户总的亏损额在3万元至7万元不等。但自世纪家居给租户头两个月免租期到期后就开始一分不少地收取租金、管理、水电等费用,这让他们不堪重负。
据其介绍,第一次比较大的冲突发生在去年10月15日左右,当时,世纪家居收取的空调费用“高得离谱”,这引起了租户们的不满,租户们集体找世纪家居方面交涉,迫使世纪家居方面作出让步,修改了收费方法。紧随其后,在水、电等公摊费用方面租户和世纪家居又发生多次冲突,世纪家居方面则采取停电措施迫使租户妥协,并且出现了几次世纪家居保安殴打租户的事件。
而世纪家居和盈锋地产之间关于物业是否符合出租条件的争执,租户们表示并不知情,他们表示自己一直是按时交租给世纪家居的。
希望盈锋物业接手
“去年赔了7万多元,我都还可以承受,觉得等一切上了正轨就好了。”陆小姐告诉记者,今年开年以后,世纪家居突然宣布要“全面升级”,除了少部分品牌建材外,世纪家居将主要经营家具。世纪家居方面开始逼经营建材的租户退场,为新招来的家具租户腾出空位。
记者采访了不少租户,他们都表示,在年底之前世纪家居生意都还可以,但自从纠纷愈演愈烈之后,生意就一直不好做,租户们基本都处在亏损状态,而且还不时要担心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不少租户还表示,他们对以后的经营前景很担忧。现在租户最关心的问题是,究竟接下来的经营者怎样定位这个世纪家居,建材类商品是否还能在其中经营?但也有租户明确表示更信任盈锋的实力,希望由其接手经营。
律师点评
双方订立合同属无效 应等法院裁决再处理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魏龙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而租赁房屋用于开设经营宾馆、饭店、世纪家居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义务人为该企业的开办经营者,但租赁标的物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是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
据此,经营性商业用房的消防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问题。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应当认定合同的相应内容为无效。同时由于涉及局部装修问题,因此租赁物的消防验收,有时也是租赁双方的共同义务。在此案例中,如果出租方不能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给承租方,也就是该建筑物不具备出租条件,双方订立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而作为承租方的世纪家居在明知该建筑物无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的情况下,将该建筑物进行装修后再次转租给其他租户,世纪家居和租户之间订立的租赁合同也应为无效合同。
同时,由于双方订立的合同无效,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该物业应保持原状,出租方不应该强行收回,承租方也不应在其中继续经营,应等到法院裁决或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后再处理。(撰文时报记者邵蓝 实习生 刘志斌 摄影 时报记者 聂奇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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