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王锐 庄学宗) 昨天下午,市中级法院召开一审宣判会,杀死前妻的孙进结被一审判死缓。
孙进结,湖里高林村人,个体司机。1994年,他与林×香结婚。本性极其木讷的他,根本不懂表达爱意,夫妻感情迅速崩溃。 2000年,两人离婚后,孩子由爷爷带。没女人的日子,孙进结过得乱七八糟,他心疼幼子,想让林×香回家。
2005年10月13日晚8时许,孙进结邀前妻到他家,却啥话也说不出口,两人干坐了1个多小时。后来,林×香接了个电话,站起身要走,这时已经是10时左右。
孙进结急了,拉住林的手不让她走。孙进结说,林×香回头看他,眼中充满了蔑视,他的怒火一下就上来了,一把抓住林的手,同时从梳妆台上抓过一把水果刀,朝她脖子、胸腹部捅去。前妻倒在地上,孙进结又骑到她的身上,用刀朝她身上乱刺一气。后来,他左手抓住林×香的头发,右手掐住她的脖子,死死按住,直到她再也没有动静。
孙进结清醒过来后,把已经扭曲变形的刀放回茶几上,又用一块布把尸体盖住,接着拨打了“110”报警。
市中级法院判定孙进结犯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其自首,决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28万余元。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