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5日,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产纠纷案。姐弟二人争夺继父留下的住房,在法院调解下,作为被告的弟弟同意给付姐姐和侄女5万元补偿。
今年53岁的原告元淑英(化名)家住道里区,还有一兄一弟。
2005年,元淑英的母亲也去世了。元淑英的弟弟元铁英(化名)把继父留给母亲的住房据为己有。为此,侄女小元没了住处,元淑英和小元将元铁英告上法庭。
15日,经法院调解,被告元铁英承认小元有依法代替父亲继承的代位继承权,姐姐也应继承三分之一的财产份额。最后,法院下达了民事调解书,继父名下房产归被告元铁英所有,被告给付二原告应继承房产份额5万元。(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