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师擎)匡芦新村小区南边的空地上,将有一幢26.7米高的楼房拔地而起,这楼该不该建?该怎么建?今天下午,来自匡芦新村92号、96号两幢楼的业主代表、市规划局有关工作人员、建设单位代表和部分特邀代表将围坐在一起,展开一番唇枪舌剑。 据悉,围绕一个建设项目规划,专门组织规划批前听证,这在南京、江苏、乃至全国还是第一次。
听证会缘起“阳光权”
匡芦新村92号就在南京师范大学的北边。1年前,一封来自某建设单位的《致住户的一封信》让新村92号、96号两幢楼的业主们开始坐立不安:在小区南边的空地上,一幢高达14层、56.9米的高楼将拔地而起。如此一来,只有7层高的两幢居民楼肯定要就此“隐身”在阳光下。住在92号楼三楼的一位教授告诉记者,居民们为此不断上访,最终楼高降了下来,现在地面部分改为5—6层,不设裙楼,南楼北檐口降到26.7米,北楼北檐口23.9米。同时,新大楼与92号住宅楼距离也由原来的38米,调整为30.07米。但事情仍未结束。高楼的“个子”矮了,但建楼本身是否合法呢?居民们对楼房的选址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要盖的是省某机关的办案技术楼。而建房地块一线主要是教育文化事业,分别有29中、力学小学、幼儿园和南京师范大学,当初确定的用地也是二类居住用地。居民们认为,从此层面看,盖一幢办公楼显然不合适。此外,细心的居民们还做了相关调查,建房单位2005年在编人员311人,人均用地87平方米,远远高于政策规定的26—30平方米。在一系列的问题面前,居民代表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规划部门在批准方案前进行公开听证。
“规划审批程序合法”
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朱军昨天接受采访时说,由于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办公性质,因此,规划审批程序合法。但因城市建设或多或少都会对地块周边的已有居民生活产生影响,因此,南京在规划审批方面不仅有法律依据,还制定了相关细则。比如,较为敏感的阳光权问题,对于多层建筑,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是通过楼间距的指标控制来保证居民的采光权。在方案调整后,楼盘间距和楼高比例为1.25∶1,已高于政策规范所规定的1.24∶1的要求。朱军同时表示,以此案为例,虽然规划在审批的技术、程序等指标上有严格的控制程序,但考虑大楼建设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和居民的要求,如何在居民、建设单位在建与不建的争论之间寻求一个更好的解决途径,规划局决定就匡芦新村小区南边空地兴建办公楼,影响周边居民阳光权和居住环境举行专场听证会,让利害关系人坐到一起,各抒己见,并作为最终审批的重要依据。
三方代表今日交锋
据悉,听证将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今天下午,居民、建设单位和审批单位就将三方会聚,各自发表自己的观点。朱军介绍,目前已成立听证工作组织机构,并告知居民听证。听证会的所有内容将按照要求,形成会议记录。此外,规划部门还将邀请市、区两级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参与全过程。朱军说,城市规划应该尊重民意、还政于民,方案审批前听证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也有利于把审批的程序和依据解剖给公众看,今后这样的形式将是一个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