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欢
上海报道
湘西凤凰,中国西部最恬静优美的小城之一。全县4个派出法庭各只有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连3个人的合议庭都组织不起来,正常的审判活动无法进行。而这样的现象在西部和贫困地区并不鲜见。
3月初,中央四部委首度直面法官荒、检察官荒。中组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文件——《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联合意见》)。
《联合意见》开头第一句话就是:近年来,西部及贫困地区一些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队伍来源短缺、办案力量不足且有逐步加剧的趋势。
出多进少,出易进难是业内人士总结的主要原因。由于法官、检察官工作量大,且有职业风险,收入却和当地公务员持平,远远低于当地的律师,而自从推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之后,法官检察官不能再由本系统自行任命,考试难度高,通过率低,历年平均只有9%左右,很多基层法院自推行司法考试之后就再也没有人通过。这导致西部及贫困地区的法官荒、检察官荒愈演愈烈,在有些地方已经达到无以为继的地步。
《联合意见》对法官荒、检察官荒提出了一些对应之策。要求“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院领导成员和内设业务机构负责人,应依法直接承办一定数量的案件。要把承办案件情况作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判、检察业务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
要尽量减少非审判、检察业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退休制度,不能要求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法官、检察官提前退休。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检察官,可以改任同一职务层次的审判员、检察员,继续从事执法办案工作。必要时,可以组织身体健康的退休法官、检察官到办案力量薄弱的基层院帮助工作。”
除了以上这些减少法官、检察官流失的“节流”之策外,四部门还力求“开源”,补充新鲜血液,“充分利用东部地区的培训资源,采取跨区域培训合作等方式,培训西部地区基层审判、检察干部。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为解决法官、检察官来源短缺问题创造条件。”
鉴于一些地方的法官、检察官已经面临断档,四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调剂法官、检察官。
数量不足的基层院可请求省高院、高检和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调配办案力量,西部地区自行调剂后仍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总,商中央组织部同意后在全国范围内调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西部审判、检察机关挂职锻炼,重点派往法官、检察官已经出现或面临断档的基层院。”但有专家指出,以上这些措施的执行效果还有待观察。“让退休法官、检察官继续发挥余热毕竟只是暂时的,退休法官也有用完的一天。”
而传统上,法官和检察官财政归属地方,在全国范围内调剂法官、检察官,则和现有人事和经济保障体制矛盾。湖北省高院副院长吕忠梅认为,破解法官荒、检察官荒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提高基层法官的政治、经济待遇,充分保障法官的职业权力、地位、健康和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