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21日电(记者刘羊旸)“十五”期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88.1万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538.3万户次,涉及劳动者3.9亿人次。
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21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上作出的表示。
步正发说,“十五”时期,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颁布为标志,劳动保障监察制度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对重大违法行为公布制度、对用人单位实行书面审查制度等新的工作方式日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探索积累了网格化监察、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等有益经验。
步正发还表示,2005年加大了监察执法力度。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使用童工和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有力地遏制了违法现象上升势头。一些地方还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如山西、河南开展了煤炭、砖窑企业劳动用工专项治理整顿,海南对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职工权益情况进行检查,四川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情况专项检查,青海开展了残疾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