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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劲松称复八线收费如厕侵害消费者权益,北京地铁公司称并不违法昨日,郝劲松诉北京地铁案在一中院开庭审理。通讯员王文波摄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昨天,郝劲松将“地铁公厕官司”打到了北京市一中院。此前,他状告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不在复八线设计固定公厕,被一审法院驳回。郝劲松不服,提起上诉。
郝劲松:五个方面有失公平
因为多次状告铁路部门及北京地铁,郝劲松与媒体记者已经相当熟悉,开庭前便将自己的上诉状分发给记者。郝劲松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责令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向他作出不设计公厕的书面解释,退还如厕费5角,并书面道歉。
郝劲松从5个方面指出地铁复八线不设计固定公厕有违民法的公平原则:首先,设计之初不对外公开设计方案,听取各界意见,花费数十亿元纳税人的钱却不为纳税人设计厕所,没有以人为本;为了弥补设计缺陷配置移动厕所,却要收费,将费用转加到消费者身上;复八线和环线车票都是3元,环线乘客可以免费使用厕所,复八线乘客如厕却要花费5角;复八线的固定厕所只给地铁员工使用,不对乘客开放;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政府每年对地铁公司财政补贴5亿元,郝劲松认为这笔钱已经包括修建移动公厕的成本,但地铁公司还要向乘客收取费用。
地铁公司:自筹资金建公厕
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表示,地铁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任务是负责北京地下交通的管理和运营。1999年复八线与原1号线接通后,移交给地铁公司管理,当时就没有固定公厕。为了解决乘客如厕难问题,地铁公司自筹资金购置了18座移动公厕,且张贴了使用说明和收费标准,此举没有违法,也没有侵犯乘客的知情权。
当法官问及收费5角是如何确定时,被告代理人称地铁公司参考了上海的1元收费标准后,根据北京情况自行确定。
昨天,双方都没有提供新的证据,也没有发表辩论意见。庭审进行半个小时后,法官宣布休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事件回放
2004年12月16日,郝劲松和朋友在地铁天安门东站乘车时使用投币厕所,被收费5角,他随后索要如厕发票一张。
地铁工作人员解释称,复八线在1989年建造时没有给乘客设计厕所,1992年开通后,因有乘客抱怨,地铁公司才于2001年国庆后装配了移动式厕所,由于有成本,所以要收费。
郝劲松将北京地铁运营公司起诉至法院,去年12月,西城法院一审驳回郝劲松的诉讼请求,认为地铁公司在复八线设置移动厕所并收费5角的行为不违法。《新京报》新闻热线:010-63190000、010-960963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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