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重新构建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特有优势,能够有效地将政府由执行职能转变为监管职能,节约政府成本,减少行政干预,简化机构设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因此,省民进建议,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上一层商业保险。 变纯行政操作为政府主导、保险业参与的商业运作;成立松散的委员会或合作小组等,打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与商业保险间的正常联系通道;由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让商业保险参与对提供的补助阶段与补助比例、起付线与封顶线的精算与设计;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拿出一部分预留风险资金作为保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则设计出最大限度符合各方利益的保险产品,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保障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或者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补助比例之外的由农民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风险进行承保。(林卫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