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从今年1月至3月,辽宁省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截至3月10日,辽宁省共有56名在逃人员归案。近年来一些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而且“捞了就跑”,逃避法律惩罚。 职务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今年1月,辽宁省检察和公安机关成立了“追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追逃”专项行动进行缜密布置,统一指挥协调。辽宁省检察院反贪局确立县处级以上的、或者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为省级重点督促追逃对象。各市也确定了重点追逃对象,落实责任。
在辽宁省现已归案的56名在逃人员中,投案自首19人,抓捕归案37人。在这些人中,贪污案件25人,贿赂案件9人,挪用公款案件22人。涉案总金额为2555万元,目前追回涉案款项共计1421万元。 |